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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12-05-18 21:12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办公室
  • 甬发改开放〔2012〕223号
    有关备案创业投资企业:
        为促进我市创业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和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2)编纂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1088号)文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年检程序
       (一)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年度业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下列能够简要反映截止到上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的相关表格:
         1、《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2、《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3、《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
         4、《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5、《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
         6、《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
         7、《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
         8、《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
         9、《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
         为避免漏检和重复检查,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对上述表格中涉及投资情况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我委经复核相关材料,完成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的年度检查,年检的重点是投资运作是否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号)第二、第三章相关条款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发改财金【2009】1827号)规定。
        我委对年度检查合格的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检查时,涉及商业机密的,我委为备案创业投资企业保守机密。

        二、时限要求
         各备案创投企业需在5月25日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递交和申报。

         三、其他事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年检电子文件及表格可从其网站下载,网址:http://cjs.ndrc.gov.cn/zcfg/default.htm。

         联系人:沈远平 87186862  
         张静国 87189786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金融  创投  工作   通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