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繁重的发展改革任务,全委上下按照“围绕中心谋大事,适应形势促发展,齐心协力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重大战略,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克难攻艰,在谋发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强队伍等方面付出了不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从大的方面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把握战略机遇、谋划长远发展,聚精会神当好参谋助手
(一)立足全局,积极谋划重大战略平台。去年以来,我委围绕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谋划新常态下宁波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全面启动港口经济圈发展战略研究。牵头开展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宁波参与浙江江海陆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启动谋划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同时,研究起草新型城市化规划,成功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我市新型城市化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谋划长远,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编制完成《宁波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提出“1+5+21+24+X”的规划体系,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成果。精心谋划“三个重大”,研究提出七方面重大政策建议;谋划梳理了一批需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
(三)强化基础,不断提升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建立主要经济指标“双底线”管理制度和地区生产总值支撑性指标监测体系,健全经济监测预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主要指标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和问题通报。同时,继续做好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季度监测,完善市县、部门纵横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动态跟踪,为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基础支撑。年底研究提出了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为市委、市政府理清思路、制定目标、明确任务提供了很好的决策依据。
(四)集思广益,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重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研究》、《宁波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对策研究》、《宁波城市经济发展思路与对策》等一批重点课题,对事关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目标内涵研究》、《宁波中心城功能区规划研究》等4件优秀课题分获国家、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优秀调研成果表彰,为近年获奖最多。
二、强化项目谋划、狠抓投资放量,齐心协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编制完成《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协调落实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土地等要素需求分析和测算平衡工作。明确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重点工程投资1300亿元以上,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完成投资1362.4亿元,124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80余个项目陆续建成。
(二)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重大前期项目取得新突破。按照以储备促前期、以制度促落实的工作思路,深化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全年安排国批、省批和市批前期项目153项。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累计收录项目1048个,其中近80个项目列入2015年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计划。
(三)不断强化服务保障,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加快。积极做好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事项5304件,牵头组织召开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和协调会782次,项目按期办结率100%。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综合监管系统,实施网上动态监控和“红黄绿灯”管理,并完善重大项目督查组、代办经理人等制度,健全重点工程评价激励机制,全年开展项目调研30余次,开展专题协调50余次,协调解决项目问题100多个。不断强化重大项目稽查监管,全年共实施各类项目稽查25个。
(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要素制约得到有效缓解。针对当前重大项目土地和资金保障难的现状,提前谋划、及早行动,把资金、土地要素保障作为破解重大项目推进难的突破口,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规划引导、加快结构调整,迎难而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引导、落实政策,加快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全力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调推进宁南贸易物流区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应用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我市首家物流联盟平台。起草制订《宁波市总部企业发展激励实施办法》,我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继续位居中国35个主要城市第一方阵。加快培育甬商所、航交所、甬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
(二)优化结构、深挖潜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智能装备和生命健康等一批细分领域专项政策制定出台;小港装备产业基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本建成;南车年产150辆轻量型城轨车辆等4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竣工投产。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区域试点、移动金融示范城市获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顺利推进。
(三)突出重点、强化支撑,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加大高端产业、研究院所引进力度。强化资金支撑,扎实推进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支撑,第三届“海洽会”,促成我市签约产业项目37个,总投资1669亿元。积极协调推进澳大利亚活牛进口基地项目和新西兰游艇制造项目落地。
(四)强化统筹、深化研究,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牵头落实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研究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鄞江镇保护与开发建设。积极谋划现代农业综合体建设,加快培育新型业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进东海涂、水库群联网联调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甬江流域防洪治涝工程实施方案》获批。
(五)科学谋划、协同推进,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牵头编制《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调整能源结构专项实施方案》及4个子方案。成功申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探索建立能源结构倒逼机制,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大型燃煤电厂对外供热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2014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总容量达到72.4万千瓦以上,同比增长71%以上。做好电网建设规划滚动修编。贯彻落实《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全面推进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建设。
四、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千方百计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一)抓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头协调职能,落实深化改革各项部署,力促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制定分解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128项。强化责任分解,明确41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积极协调落实我委8项牵头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年度目标。
(二)抓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完善“阳光发改”建设应用,主动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基本形成省政务服务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阳光发改”三网一体的权力公开运行模式。积极主动做好审批流程再造、服务提速和电子监察。
(三)抓先试先行,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试行)》,加快突破民资进入的准入门槛和体制障碍。建立完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库,筛选收录各类重点项目36个。积极申报省民间投资招商推介示范项目,慈溪乐成恭和苑等6个项目成功入选。推出首批面向民间投资项目28个。
(四)抓市场引导,积极推动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逐步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补偿、约束和激励机制。研究起草污水处理费加价征收办法,提出疏导水资源费调整方案。扩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倒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动转型升级。实施光伏产业电价激励机制,启动光伏发电价格补贴工作。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五)抓试点示范,加快卫星城中心镇改革发展步伐。编制实施卫星城市(中心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一镇一项”改革试点。完善卫星城市中心镇政策体系,推进卫星城市体制机制和要素保障政策向中心镇覆盖。修订出台《宁波市卫星城市试点镇考评办法(试行)》,建立试点镇淘汰退出机制。扩展新一轮省小城市培育试点,慈城镇、西店镇成功获批纳入试点范围,我市的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数量位居全省首位。
(六)抓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信用宁波”建设水平。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出台《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指导意见》,起草编制《加快推进“信用宁波”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平台构建,研究起草《“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15-2016年)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5版)》,着手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七)抓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世行贷款项目建设,新农村发展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项目顺利启动,象山城镇化可持续融资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并成功举办“高效、包容和可持续城镇化”等专题研讨会。切实抓好对口援疆和对口帮扶余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前28项援疆任务基本完成,安排和推进援疆项目12个,筹集援疆资金2.7亿元,累计引进产业投资超450亿元,稳居全省前列;对口帮扶余姚灾后重建工作圆满完成。积极协调推进宁波舟山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工程。
五、立足民生福祉、强化价格管理,全心全意提升人居生活品质
(一)关注民生,狠抓实事工程落实。全面完成2014年42项民生实事项目。在2015年民生实事项目的筛选安排上,更加注重倾听和顺应民意,调研形成《政府为民办十方面实事调查报告》,为项目安排提供科学、民主的参考依据。同时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完成情况,积极参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编制出台《宁波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建立全市健康服务业项目库。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妇儿医院北部院区等项目建成投用,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等项目基本完工。
(三)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有序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编制完成2005年、2010-2013年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积极推进亚行技术援助项目,完成西门子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项目签约,全面启动低碳园区、低碳乡镇、低碳社区等示范行动。着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研究,加快编制《宁波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宁海县列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县。探索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牵头编制象山港区域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
(四)加强调控,保持价格水平稳定。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和幅度,研究设立价格调控专项资金,大力推进菜篮子商品供应点建设,多途径开展价格政策服务,顺利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进一步强化民生价格管理,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价方案和票价优惠政策,从严核定保障性住房价格,探索实施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规范养老服务、民办教育等民生领域收费行为,认真做好企业清费减负工作。
(五)强化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先后开展涉农涉企价费、商业银行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等专项检查,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和咨询2822件,办理价格违法案件83件。不断强化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服务,主动承担国家、省部署的885种商品价格监测报送任务,定期公布菜篮子等273种民生商品价格;针对天然气、供排水、出租车和养老、教育、物业等生产生活重要领域,完成70个成本监审(调查)项目。
六、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效能建设,上下齐心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
(一)围绕主题抓学习。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题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轮训班、专题辅导、报告会、干部大会、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举办改革创新专题研修班3期、青年论坛4期,“每月一课”、“每月一书”等干部学习制度不断完善。
(二)夯实基础抓党建。务实推进“四联四促”活动,组织全委11个党支部、29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与40个项目、企业和农村结对联系,落实主要帮扶举措41项,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30多个。组织开展“星级创建”工作,实施机关党组织星级规范化管理,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评定为“五星级”党组织。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机关,抓好各项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机关十项重点任务。在民主评议机关中我委获评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三)固本清源抓廉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专题汇报。切实加强“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三必谈一提醒”制度,突出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开展处级以上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督查。不定期开展干部纪律检查,对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点名通报。
(四)优化结构抓队伍。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动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积极鼓励干部基层锻炼。
(五)依法行政抓规范。先后举办各类法治机关建设专题讲座4场,有效提升全委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进展顺利。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83件,委门户网站蝉联市政府示范网站。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67件,2件答复件获评市政协优秀提案承办件。
(六)健全制度抓服务。全面启动“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和考勤管理办法,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修订完善全委财务管理制度,完成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公示,科学合理地做好“三公经费”管控。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后勤服务体系,制定完善办公大楼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后勤服务和应急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