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外资项目确认书
  • 阅读:
  • 时间:2016-08-03 09:35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宁波市发改委
  • 问:发改委和商务部在队内投资项目确认书的规定上有何区别?

     

      答:我委办理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主要根据以下文件规定: 内资项目: 国发[1997]37号,发改办规划[2005]1537号,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发改规划[2003]900号等有关文件。 外资项目: 国发[1997]37号,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发改外资[2006]316号等有关文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我委已经出台了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规定。内资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有关办理免税确认的规定即将出台。 到目前为止,我委尚未收到商务部的有关办理免税确认书的文件。关于商务部的规定建议咨询商务部或我市外经贸局。 具体事项请咨询我委对外开放处,电话:87367370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