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新领办〔2018〕7号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战新办、发改局、财政局,“六区二岛”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宁波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管理细则(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