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近日,市物价局核定了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探索宁波市高中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发挥民办教育的管理与机制优势,提升区域教育综合实力,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三方友好协商,原宁波万里国际学校高中部转制成国有民办的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四)《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五)《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高中(小班化)学费标准(基准价)为20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为11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只对政策执行起入学的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政策执行前已经入学的老生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四、政策执行时间
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