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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阅读:
  • 时间:2018-08-01 13:52
  • 来源:收费管理处
  • 近年来,随着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出行旅客的增多,机场区域机动车车位与车辆之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引导机场机动车有序停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保障机场旅客车辆正常通行,在前期成本调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印发了《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甬物价审批〔2018〕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一)车位资源紧张,无法满足所有旅客正常需求。由于航班量快速增长、送站车量日益增多,车流增速明显,车位保障瓶颈已经显现,停车场时常处于饱和状态。春运等节假日以及暑运期间,停车场内更是车流“爆棚”,停车场整体保障水平已达极限。此外,一些车辆短时反复进出停车场,导致停车资源无效占用率高,造成停车场拥堵不堪,高峰时段已经无法正常保障。

    (二)安全保障压力大,停车难管理难。机场停车场作为一个重要的人群集散中心配套设施,不同于普通社会停车场,不仅是城市整体形象的展示窗口,其安全、服务保障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视。各类运输安保任务日增,安保等级持续提升。随着车流暴增,机场停车场超容保障现象严重,航班高峰时段、节假日及大型展会期间,停车难的矛盾较为突出。此外,一些车辆多次进出停放随意,已成为一大管理难点,也影响到机场甚至整个城市的形象。

    (三)特殊时期停车矛盾突出,无法正常运营。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旅客停车需求,机场2017年出资建造食堂东侧和东部临时停车场,以缓解停车压力。据估算,春节期间车位缺口日均200~300个,巨大的车位需求压力已超出现有设施设备及人员保障能力。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宁波栎社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在市人民政府,具体由市价格部门依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和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为引导旅客停放,疏导停车紧张的航站楼停车场车流,结合机场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成本、实际运营情况和毗邻城市机场车辆停放收费政策,按照“保基本需求,差别化收费,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制定宁波机场客运停车场收费调整方案:

    (一)采纳部分车主的意见和建议,免费停放时间仍按现行30分钟不变。但规定了同一辆车每2小时内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时间,可适当遏制频繁进出停车场的车辆,维护停车场的正常流动秩序。

    (二)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含)内的收费政策不变,即小型车每车次按10元、大型车每车次按15元收取。2小时(含)内停放标准不变,保基本,不增加大多数车主支出。

    (三)适当提高航站楼长时间停放的收费标准。超过2小时小型车每小时加收由4元调整为6元,大型车每小时加收由8元调整为10元。小型车每天(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超过由60元调整为80元,大型车每天(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超过由100元调整为120元。超过24小时的,小型车每天按不超过80元计费,大型车每天按不超过120元计费。适当提高超过2小时以及超过24小时的停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制约长时滞留停车场的车辆。

    (四)核定与航站楼较远的新建东部综合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整体低于航站楼地面客运停车场收费标准:免费时段为30分钟(含),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含)内小型车每车次为8元,大型车每车次12元;超过2小时小型车每小时加收4元,大型车每小时加收8元;小型车每天(24小时内)收费不超过60元,大型车每天(24小时内)收费不超过100元。

    (五)机场食堂东侧内部员工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如对外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其收费政策按新建的东部综合楼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新核定的与航站楼较远的东部综合楼停车场和机场食堂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低于航站楼地面客运停车场收费政策,可疏导停车紧张的航站楼停车场车流。

    从缓解机场的停车保障压力、鼓励和引导旅客多乘坐公共交通角度出发,利用价格杠杆对停车场车流进行调节,充分发挥停车场作为机场基础配套设施的保障作用,维护便捷、顺畅的停车秩序,可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停车服务。

    上述方案停放标准高于温州机场,低于上海2个机场和杭州萧山机场停放标准。

    四、执行时间: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附表:周边机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docx

     

    宁波市物价局

    2018年8月1日

      政策原文:《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