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谋划实施重大战略。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获得省政府批复,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开展参与浙江“大湾区”建设目标定位和战略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全国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成功获批,浙江象山半岛海洋经济示范区申报方案已上报国家。
二是强化经济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指标目标、统计监测、工作推进“三大体系”,将全市49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及分解指标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修订完善“双底线”专项考核办法,推动市级部门、区县(市)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有效投资和服务业运行监测制度。
三是促进产业创新转型。研究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实施意见》和配套实施细则,成功获批全国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鄞州区、中科院材料所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获批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四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编制《2017年宁波市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研究制订《宁波市有效投资攻坚战(2017-2019)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我委牵头的通航产业示范区、宁南贸易物流区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两批全省集中开工项目进展顺利。
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制定实施信用红黑名单公示管理办法。特色小镇创建取得突破,杭州湾新区汽车智创、余姚智能光电、镇海i设计等7个小镇入围第三批省级创建名单。加快推进居民客运、医疗服务、中药饮片等民生领域价格改革,落实企业降本增效,全年在价格政策上减轻企业负担约23亿元。
六是不断改善生态民生。全面建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体系,八方面80余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发布实施宁波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和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成家庭屋顶光伏6000户以上,建成充电桩981个。完善民生托底政策,制订《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方案》。统筹推进民生实事工程,我市承担的省政府19个项目中有10个提前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