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标准的复函
  • 阅读:
  • 时间:2019-01-14 09:03
  • 来源:收费管理处
  • 发布:市发改委
  • 甬发改收费〔2019〕11号

    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核定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标准的函》(甬福中函〔2018〕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床位费标准函复如下:

    鉴于你中心改扩建后实行公建民营的实际情况,核定你中心床位费基准价标准:双人间1500元/月.床;三人间1100元/月.床;六人间860元/月.床;允许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0%,下浮不限。

    其他事项仍按《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价费〔2015〕14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希你中心做好收费公示和解释工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