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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 阅读:
  • 时间:2019-11-18 09:36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市发改委
  • 为规范我委政务公开运行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80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公开要点

    (一)概况信息(组人处负责)

    1、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 3、内设机构 4、下属单位

    (二)法规公文(法规处负责)

    1、法规 2、规章 3、公文

    (三)计划(办公室负责)

    1、发展规划 2、计划总结

    (四)工作动态(办公室负责)

    1、政务动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事项进展和完成情况)2、公告公示3、统计数据

    (五)财政信息(办公室负责)

    1、财政预决算 2、专项经费 3、采购招投标

    (六)人事信息(组人处负责)

    1、公选公招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考录 4、教育培训

    (七)业务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

    各处室收集整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资料。

    (八)梳理发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九)其他(办公室负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面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发布本市地方 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款,及时公开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 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废除情况。(体改处负责)

    (二)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普查,摸清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重点处负责)

    (三) 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 天’”(重点处负责)

    三、依申请公开

    办公室牵头负责,法规处负责法制审核,业务处室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

    四、其它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