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委政务公开运行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水平,努力打造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府信息获取便捷准确的法制型、服务型政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45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动公开要点
(一)概况信息(组人处负责)
1、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 3、内设机构 4、下属单位
(二)法规公文(信用建设处负责)
1、法规 2、规章 3、公文
(三)计划(办公室负责)
1、发展规划 2、计划总结
(四)工作动态(办公室负责)
1、政务动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事项进展和完成情况)2、公告公示3、统计数据
(五)财政信息(办公室负责)
1、财政预决算 2、专项经费 3、采购招投标
(六)人事信息(组人处负责)
1、公选公招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考录 4、教育培训
(七)业务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
各处室收集整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资料。
(八)梳理发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九)其他(办公室负责)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进度信息、竣工备案信息等。(审批处、投资处、重点处负责)
(二)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公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90 天’”。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审批处、信用建设处负责)
三、依申请公开
办公室牵头负责,信用建设处负责法制审核,业务处室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
四、其它
(一)深化重要决策公开。
(二)深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三)深化重要政策解读。
(四)深化回应社会关切。
(五)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