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