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开展中长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负责宏观经济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及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指导卫星城市(小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
4.拟订对外开放战略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平衡优化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上报国外贷款项目。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5.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涉海有关项目规划,推动海陆联动。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综合协调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拟订投融资和基本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建立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提出市本级财政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新增建设用地市统筹指标安排计划。
7.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市重大前期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实施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验收、考评工作,研究拟订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8.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指导全市重大产业基地、开发区(园区)、创新平台,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全市自主品牌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新动能培育。牵头推进数字宁波建设。负责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及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交通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沿海水域岸线的综合规划工作,负责协调岸线使用管理。审核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10.承担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
11.组织拟订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协调推进四明山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12.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互相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拟订政策,负责全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
1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监测分析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并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并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物资筹措、储备保障基地建设等工作。
14.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提出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15.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牵头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统筹管理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能源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2.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
3.宁波市信息中心;
4.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5.宁波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6.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二、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040.42万元,与 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5.94万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节减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62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2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2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7.3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其他收入473.01万元,占收入合计2.54%。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占收入合计0.1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4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2.59万元,占支出合计57.98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125.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1.10万元,增长0.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57万元,增长0.6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84.14万元,占65.02%;国防(类)支出44.15万元,占0.24%;科学技术(类)支出739.92万元,占4.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8.74万元,占6.28%;城乡社区(类)支出839.07万元,占4.63%;农林水(类)支出163.20万元,占0.9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602.49万元,占3.33%;商业服务业(类)支出793.32万元,占4.3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53.97万元,占2.51%;住房保障(类)支出993.63万元,占5.48%;其他(类)支出571.60万元,占3.1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5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06.36万元,2018年决算为656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年结转数及人员经费调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0.82万元,2018年决算为5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基本完成预算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2018年决算为10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8%,主要用于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项目跨年度,按签订合同实际进度支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2018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2018年决算为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主要用于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项目跨年度,按签订合同实际进度支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6.15万元,2018年决算为27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主要用于委机关、委属其他行政单位物价管理、价格调控、12358平台运行、价格监测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年未完项目结转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0万元,2018年决算为4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5%,主要用于全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复查等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年未完项目结转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4.18万元,2018年决算为127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1%,主要用于委属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年结转数及人员经费调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59.50万元,2018年决算为15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如援疆工作、四明山区域发展等,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经济动员(项),2018年年初预算50万元,2018年决算为4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0%,主要用于市经济动员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项目跨年度,按签订合同实际进度支付。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0万元,2018年决算为739.92万元,主要用于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预算由市经信委申请,经市财政局划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下属单位宁波市信息中心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9.42万元,2018年决算为15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主要用于委机关、委属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54.16万元,2018年决算为63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主要用于委机关、委属其他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61.68万元,2018年决算为25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主要用于委机关、委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82万元,2018年决算为4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8%,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划拨方式变动造成实际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49.87万元,主要用于委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9.38万元,2018年决算为79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5%,主要用于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年未完项目结转数;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47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宁波市总体规划专项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预算由市规划局申请,经市财政局划拨我委。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163.20万元,主要用于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为市财政局后期追加。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0万元,2018年决算为30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3%,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课题研究经费等,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预算由市经信委申请,经市财政局划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下属单位宁波市信息中心使用。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900万元,2018年决算为7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项目扶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服务业重点专项工作推进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扶持资金年末考核,隔年支付。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0万元,2018年决算为45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主要用于宁波市海洋经济工作推进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项目跨年度,按签订合同实际进度支付。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31.96万元,2018年决算为98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我委按实核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39万元,2018年决算为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我委按实核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1.03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的职工晋级住房补贴。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0万元,2018年决算为57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0%,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用服务业发展状况评估、物流行业信用建设服务项目、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状况监测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5.0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848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2.16万元、津贴补贴1481.67万元、奖金2372.66万元、绩效工资 551.10万元、住房公积金984.55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321.5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6.41万元、医疗补助费24.04万元、生活补助12.53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59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47万元、物业管理费126.50万元、取暖费0万元、水电费77.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2万元等。
4.资本性(类)支出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0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5万元,完成预算的72.4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27.01万元,占68.41%,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43.11万元,增长51.38%,主要原因是各条线业务工作的需要、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及2018欧洲宁波周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占10.73%,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6.74万元,下降25.2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5万元,占20.44%,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46万元,增加1.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2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出国经费不突破年初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8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严格按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2018年无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92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7.9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12批次,累计276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活动接待;接待3人次,1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接待2766人次,41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0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2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156.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12%。
(1)项目评价基本结论
为加大培育初创型企业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进行示范奖励,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企业达到15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产值达到46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高于工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2018年,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设置科学,总体效益基本符合预期水平。我市大部分初创型研发投入不断增强、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企业规模和实力进一步提升,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快速增长。2018年,我市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企业达到1563家,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993.6亿元,同比增长12.0%,高于规上工业增速5.7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6.6%;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4422.1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规上工业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除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外,均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
宁波市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项目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及不足,主要在于企业有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从初创企业到规上企业的培育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项目的效益尚未体现,建议维持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的预算资金,进一步统筹财政资金,强化对企业成长链条的衔接和培育。
(2)项目具体问题
初创型企业得到创投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的投资,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后,企业发展较快,技术水平不断壮大、成长性进一步体现,但现阶段的政策效应不明显,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壮大,还需要一系列的政策扶持。
(3)项目政策建议
一是统筹全市各部门用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制定一系列政策,做好企业成长链条的衔接和培育工作,支持企业从初创型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6.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5.2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日常用公经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5.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决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蔡增笔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指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指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指用于国防动员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其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用于其他农业水等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指用于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方面的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指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2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指用于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