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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舟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0-10-12 13:59
  • 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
  • 为了高质量推进甬舟合作区谋划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经研究,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甬舟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重点

    分析谋划建设甬舟合作区的重要意义,研究提出甬舟合作区空间范围及功能布局、总体思路、发展目标等,明确建设重点任务及体制机制创新方向,提出相关保障措施。

    二、申报单位

    科研院所、咨询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甬舟一体化工作相关背景、功能区规划建设规律,承担过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的单位。

    2、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甬舟一体化发展要求,注重调查研究,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工作载体及保障措施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项目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甬舟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提出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10月19日前(以邮戳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一式六份邮寄至宁波市发改委区域发展与海洋经济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注明“甬舟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申报”。

    四、有关事项

    1、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报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2、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宁波市发改委签订委托协议书,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

    3、申报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11室,邮编:315040;联系人:李明敏,联系电话:89183987(兼传真);邮箱:NBDPCLMM@163.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附件:甬舟合作区发展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