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以下简称“586号文”)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本市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积极申请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受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报送的试点项目申请材料,并对符合相关条件、拟推荐开展试点的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专项意见。
3.申请试点项目须符合586号文明确的行业范围、基本条件等各项要求,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586号文要求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扫描刻制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89183928 13566520896
电子邮箱:nbfgtz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