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战新办、发改局、财政局,“六区二岛”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战新办、市财政局对《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市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
宁波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文件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管理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