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发改人事〔2020〕262号
委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阮德胜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工程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夏晖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开放处(财政金融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创任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阮德胜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工程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夏晖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开放处(财政金融处)副处长职务;
张艳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陈创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职实行任期制,任(免)职时间从2020年6月9日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