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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早稻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 阅读:
  • 时间:2020-07-28 14:36
  • 来源:粮食与物资调控处
  • 发布: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发挥部门联合监管优势,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维护种粮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7月27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农发行宁波市分行对市内从事早稻收购活动的市场主体,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本次抽查对象为宁波市鄞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合抽查组对两家企业的早稻订单政策执行情况、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超标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经现场查验和台账分析,检查组认为被查企业能够做到订单全覆盖,价格和标准公示公开,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抽查未发现“打白条”、拖欠售粮款等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现象,未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等损坏国家利益的行为,总体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