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南中学:
你校《关于提高2020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甬城南〔2020〕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经研究,核定你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基准价)为1365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为78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
二、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预收。
本复函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