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7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示范奖励管理细则>的通知》(甬新领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发改局(经发局)组织推荐、处室初审、专业评审等程序,由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拟认定宁波众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2020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公示期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法规处) 张勤
电 话:89187796
通信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05室
邮 编:315000
附 件:2020年度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初创型企业拟认定名单.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