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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评估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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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05 16:58
  • 来源:农村经济发展处
  • 发布: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宁波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评估》课题研究计划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重点

    结合宁波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对战略规划实施以来的现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结合农业农村经济社会运行数据,分析战略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及预计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结合战略规划提出的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振兴乡村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繁荣文明乡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等重点任务,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建议;为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

    二、申报单位

    科研院所、咨询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宁波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和农业农村发展现状,承担过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的单位。

    2、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3、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确定选题,并如实填写《〈宁波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评估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提出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8月12日前(以邮戳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一式六份邮寄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有关事项

    1、宁波市发改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2、课题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宁波市发改委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研究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

    3、申报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307室,邮编:315040;联系人:孙学华,联系电话:87360814;传真:87259707;邮箱:497281041@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附件:《宁波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评估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