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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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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13 16:15
  • 来源: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办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二)承办区县(市)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三)指导区县(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四)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工作职责为综合协调中心党建工作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年度计划、总结及相关文件,审核价格认定案件;承办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承办县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指导区县(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二)价格认定科。工作职责为负责承办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配合综合科做好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11.58万元,支出总计411.5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20.30万元,下降22.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追加了200万元的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1.5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9.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9.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1.94万元,占收入合计10.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7万元,占86.37%;项目支出54.19万元,占13.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9.64万元,支出总计369.6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8.68万元,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追加了200万元的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8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基本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68万元,下降28.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追加了200万元的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56万元,占79.4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1万元,占6.71%;卫生健康(类)支出11.96万元,占3.2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9.31万元,占10.6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基本完成。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06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相关业务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基本完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9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基本完成。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基本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35.79%,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占70.6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09万元,下降35.28%,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车使用频率减少;另一方面本年度公务车无大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占29.4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53万元,增长178.14%,主要原因是去年基数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3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车使用频率减少;另一方面本年度公务车无大修。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3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公务车使用频率减少;另一方面本年度公务车无大修。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44.15%。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发生较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累计4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访等支出。共接待8批次,49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单位,故无相关数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所需的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单位不需自行公开本单位绩效结果,均由部门操作完成)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发展与改革)(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表: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