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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召开
  • 阅读:
  • 时间:2021-10-20 13:50
  • 来源:浙江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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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召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有关部委、长三角一市两省有关负责同志、示范区执委会、示范区理事会部分成员、全国重点协调发展区域有关负责同志、开发者联盟成员代表等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金彪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何立峰主任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协调服务水平,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要力争在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上求突破

    对已经取得初步成果的创新制度要进一步研究深化,对尚未破题的要抓紧制定计划,以更大力度及时将示范区形成的制度成果复制推广到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有条件的区域,充分放大示范区的引领带动效应。

    要在完善创新产业体系、提升高质量发展动力上下功夫

    一体化示范区要发挥各自优势,紧密合作构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高能级创新主体,加快构建以创新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要下更大力气探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方法

    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抓紧明确示范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快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多主体共治方式。

    要在激发重大项目潜力、放大投资综合效应上见实效

    要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的乘数效应,加快凝聚部门共识、形成推进合力。研究推进“轨道上的示范区”建设,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蓄足后劲。

    要下更大力气实践共同富裕

    依托沪苏浙三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发挥一体化的制度优势,率先复制浙江共同富裕的经验做法,主动探索具有示范区特色的共同富裕路径。

    今年以来,示范区不断放大“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试验田效应,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推出了41项新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第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在毗邻地区以及全国重点区域复制推广。聚焦生态环境、互通共享、产业创新、民生服务等领域,加快推进今年65个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不断深化“业界共治、机构法定、市场运作”模式,三级八方凝聚合力、形成共识,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好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水乡客厅、汾湖“一网通办”为民服务中心、元荡生态岸线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二期)等项目,并出席了水乡客厅重点项目开工(启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