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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研究》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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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29 16:54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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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及经费

    项目名称:宁波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研究

    项目研究重点:围绕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体系的目标定位,研究宁波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科学谋划符合宁波实际的城市内涝治理方案。重点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具体包括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构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防洪提升工程等工程。方案应包括:城市概况、现状问题分析,目标策略,下步推进系统治理方案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项目等内容。要求量化目标指标,细化重点举措,确保目标积极清晰、重点任务突出、保障措施有力。

    补助金额:2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项目组,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项目组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了解宁波防洪排涝领域的基础情况,熟悉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等相关情况。

    3、项目研究方案必须符合宁波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所提目标任务、实施路径、政策建议等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如实填写《宁波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研究申请书》(见附件),提出课题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细化至三级目录),经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申报单位的研究资质、团队实力、思路框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入选单位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

    4、项目研究期间,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2-3次情况汇报。

    5、提交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将项目报告成果提交宁波市发展改革委。

    6、结题。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项目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宁波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309室,邮编:315040;联系人:孙学华;联系电话:0574-87360814;邮箱:497281041@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宁波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