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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小康 同创辉煌——宁波市“十三五”发展成就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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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2-23 15:44
  • 来源:发展规划处
  • 发布:宁波市发改委
  • “十三五”时期是宁波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大力实施“六化协同”和“六争攻坚”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如期实现,开创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局面。

    (一)经济发展提质进位,科技创新成效明显。一是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08.7亿,“十三五”年均增长6.4%,跃居全国城市第12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工业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居全省首位。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0.8亿元。二是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构建。积极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绿色石化、汽车零部件、磁性材料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名单,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45个、居全国城市首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5年的34.9%提高到57.9%,新型功能材料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单。积极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超过2万亿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从2015年的45.9%提高到51.4%。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建成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质推进,获批3个省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三是创新“栽树工程”成效显著。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和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文创港、软件园、浙江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鄞州区、北仑区和高新区获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3315系列计划””累计遴选支持高端人才项目超1100个,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城市前列。建立天使投资、科技信贷风险池、专利保险等多元化融资体系,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比从2015年的2.41%提高到2.85%,PCT专利申请量五年累计约2096件。

    (二)开放合作纵深推进,国际影响不断增强。一是开放平台能级显著提升。获批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二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港口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扩面提效,“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纳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成果,成功创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宁波舟山港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从2015年的8.9亿吨、2063万标箱提高到11.7亿吨、2872万标箱,居全球第1位和第3位。三是开放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出台稳外贸“新十条”,自营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15年的1005亿美元提高到1413亿美元,同中东欧国家年贸易额达到近300亿元,出口占全国份额从3.14%提高到3.57%、居全国城市第5位。

    (三)城乡建设焕发新貌,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一是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沪甬合作和杭甬一体化,“四大”建设深入实施,启动建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宁波医院等一批合作项目。二是新型城市化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顺利实施,启动建设前湾新区、南湾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大片区,市区面积从2462平方公里扩大到37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大幅增长,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从2015年的48.9%、71.1%提高到65.8%、75%。栎社机场三期、甬台温沿海高速建成投运,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金甬铁路等重大基建顺利实施,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里程分别提高到379公里、155公里、567公里。三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实施“13511”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5年的1.81:1缩小至1.74:1。

    (四)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一是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五年累计下降49%,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9%,劣V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成功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生态系统治理修复高效推进,湿地保有量继续稳定在2300平方公里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左右,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是绿色低碳经济体系加快构建。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分别比2015年削减41.4%、25.2%、30.0%和25.4%;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比“十二五”末累计下降约31%,连续四年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三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全面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河道“河长制”和湖泊、水库“湖长制”,完成“湾滩长制”试点工作,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五)民生工程大力实施,人民福祉持续增进。一是城乡就业扩面提质。启动实施“甬上乐业”计划,“十三五”期间新增创业实体约80万家,城镇新增就业约10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015年的47852元、26469元提高到68008元、39132元。二是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2.5%,标准化学校达标比例超98%,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启动建设,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快,成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高效推进第一医院异地迁建、李惠利医院扩建等项目,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乡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提升至3.2人,每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提升至5.6张,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超30%;井头山遗址考古发掘成果丰硕,图书馆新馆、城展馆新馆、奥体中心一期、象山亚帆中心等项目建成投用,获评东亚文化之都。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9%以上,保障性住房五年累计建成80万平方米,退役军人“四级五有”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和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十一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