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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1-02-24 09:22
  • 来源: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

    专业

    学历及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冯舒

    1981.1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研究生

    硕士

    高级经济师,2016.12

    宁波市计量测试所(宁波市衡器管理所),2008年12月,通过公开招考方式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高级经济师

    专技七级

    2017.11

    宁波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优化营商环境部,专技七级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市发改委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990、0574-89186877。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