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何军毅等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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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24 11:12
来源:组织人事处
甬发改党〔2021〕5号
委(局)机关各处室、委管委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明确何军毅等同志分工如下:
何军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协助负责机关工青妇、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政治思想、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帮困扶贫、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会、团工委、妇委会。
孙自武:二级巡视员。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政治思想、党的建设、宣传教育、机关工会等方面工作。
中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