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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率先开发“诉查查”系统推行诉讼信用服务集成应用
  • 阅读:
  • 时间:2021-03-31 08:37
  • 来源:经济体制改革处
  • 发布:市发改委
  • 当前,司法领域恶意起诉、虚假陈述、伪造证据、逃避执行等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社会诚信,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并日益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为切实破解诉讼失信难题,余姚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构建诉讼信用评估体系,在全国率先研发微信小程序集“信用查询、失信通报、外部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诉查查”诉讼信用查询服务应用,实现全社会诉讼信用的自主查询和多领域应用。自2020年12月上线以来,共计上传样本量23097件,提交扣分样本194人,累计查询人数达4954人次,最高一天内查询人数达1037人次。全市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了20.6%,有效提升了打击诉讼失信行为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突出标准化,构筑诉讼信用评估闭环

    一是明确评估指标。依托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的专家,结合司法实务与现有法律规定,共同研究确定了诉讼信用评估指标,制作了诉讼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表,类型化梳理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中的34种诉讼失信行为。根据诉讼信用评估指标,按照“一案一评”的方法,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具体案件中的失信行为进行客观评价,以各环节的基础分10分为参照,对不同情形的失信行为明确3类差异化扣减系数。如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迫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扣除1-5分。

    二是规范评估流程。为严格规范诉讼信用评估,在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诉讼信用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发布诉讼信用信息。当失信行为发生时,由相应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承办法官提出扣分建议,并报对应庭长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录入“诉查查”系统后台,由“诉讼信用管理中心”每月汇总报送至由法院各业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审定,评估结果在“诉查查”服务应用上每月更新发布一次。

    三是保障评估救济。失信主体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法院提出。收到异议后,由“诉讼信用管理中心”联合法院原先作出扣分建议的部门进行复查,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在一个月内予以回复。经评审小组复审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作出变更,反之则及时告知理由。

    二、突出便利化,优化诉讼信用应用功能

    一是信用查询更方便。失信评估结果以罗列扣分明细的“白描”方式在“诉查查”服务应用上发布。需要到法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时,社会公众只需在“诉查查”服务应用上输入姓名或企业名称便可进行诉讼信用状况查询。与改革前相比,办理上述事项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等材料,办事时间缩短1天以上。

    二是失信通报更快捷。依托“诉查查”服务应用,将原先在社会公开发布的“职业放贷人”名录、“不诚信诉讼”黑名单等公示名单进行集约化、电子化综合管理,并结合每月更新发布的失信评估结果,对失信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通报。凭借“诉查查”传播快、涉及面广的特点,增强以案释法力度,反向激励失信主体诚信诉讼、主动履行。

    三是外部应用更广泛。以集约化管理的诉讼信用信息为依据,打造涵盖金融、商贸、就业、社交等多领域的“诉讼信用+”应用场景,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的信用查询需求。如依托“诉讼信用+金融”应用场景,金融机构可快速查询授信客户的诉讼信用,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反馈。再如,依托“诉讼信用+用工”应用场景,劳动者和企业可自行查询双方信用情况,以此决定是否建立用工关系。

    三、突出实效化,拓展诉讼信用应用领域

    一是助推执法司法公信力建设。以协同化信用惩戒新模式,聚力打击虚假诉讼、拖延履行现象。指导劳动仲裁委等部门制定《不履行生效仲裁文书的法律后果告知书》等失信风险提示告知书,并向失信主体主动出具,同时,将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与信用扣分记录录入“诉查查”服务应用并予以公开,以此强化前端预防,减少强制执行案件量。同时,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对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的打击,确保事后惩戒精准到位,并将惩治情况在“诉查查”服务应用中记录体现,实现失信惩戒清晰留痕。

    二是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以道德积分申请银行免抵押贷款的余姚“道德银行”建立对接机制,将诉讼信用量化为道德积分,明确2类加分行为、4类扣分行为、3类一票否决行为和5类信用修复行为,形成“法院评议—道德总行确认—向行政村(社区)通报”的评价应用转化“全链条”。道德评议结果与金融、医疗、交通、教育、养老等不同领域的关爱礼遇项目挂钩,实现以守信正向激励效应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向“道德银行”通报各类评议结果103人次。

    三是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依托“诉查查”服务应用,集成每一商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和失信评估结果,形成诉讼信用档案并进行中长期公示,确保相关信息全面完整、随时可查,以此倒逼各商业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诉讼活动。同时,若失信主体积极悔过、纠正错误、消除影响、主动履行义务,可向法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视情节缩短失信诉讼档案公示期。如余姚浦宁不锈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执行、履行义务,法院及时屏蔽该公司失信记录,并帮助其顺利获批银行贷款2000万元。此案例获评2020年度浙江法院系统“战疫情 保民生 促发展”十佳执行典型案例,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目前已对43家有履行意愿的企业视情减轻或解除惩戒措施,并执行到位资金2295万元。              

    下一步,余姚市人民法院将按照省高院意见,抓牢抓实“诉查查”服务应用的先行试点运行工作,并积极对接宁波“诚信诉讼码”,进一步扩充诉讼信用数据库,丰富平台内容,并按数字化改革要求进行平台系统转换,连接数字社会信用管理系统,成为数字法治、数字社会综合应用拓展业务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