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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2021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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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15 08:43
  • 来源: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成本监管和价格监测工作。承担政府管理的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组织落实成本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指导企业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及服务的成本调查,按权限发布成本信息。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价格应急监测和舆情监测,发布价格监测信息。编制、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指导市场价格指数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处级行政机构。内设综合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监测科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884.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88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4.23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0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884.2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4.0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28.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9万元、项目支出252.4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84.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884.2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0.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4.07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4.2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的下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15.38万元,占8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24万元,占5.00%;卫生健康支出(类)20.54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类)104.07万元,占1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2.9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75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167.4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8.90万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压缩。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85.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6.77万元,增长76.24%,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3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5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每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6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62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每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8.10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每年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4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个别人员职务晋升。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9.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9.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9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4.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2.4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52.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9.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


    宁波市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