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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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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15 08:48
  • 来源: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办市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二)承办区县(市)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三)指导区县(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四)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工作职责为综合协调中心党建工作和日常行政事务;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年度计划、总结及相关文件,审核价格认定案件;承办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承办县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指导区县(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二)价格认定科。工作职责为负责承办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配合综合科做好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399.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3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09万元,占97.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它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8.44万元,占2.11%。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399.5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7.7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17万元、项目支出38.0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1.0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收入391.0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7.7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1.0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1.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6.72万元,占7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97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类)13.68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类)47.72万元,占1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38.0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3.28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需增加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58.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45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6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96万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的经费未计入2021年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0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2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4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39万元,增长21.51%,主要原因是: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留。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8.17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8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06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0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8.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pdf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