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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1-06-18 14:41
  •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 发布:市发改委
  •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共2个,分别是《国家和省级各类重大项目计划执行监测报告》《重大前期项目管理和前期经费使用评估报告》。各项课题研究重点、补助金额及完成时间详见《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在固定资产投资分析、项目管理等方面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宁波投资情况。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宁波市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4、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确定选题,并如实填写《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申请书》(附件2),提出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6月25日前(以邮戳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一式六份邮寄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并在主题处注明“2021年度课题申请”。

    三、有关事项

    1、宁波市发改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2、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15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需根据研究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2-3次情况汇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20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茅铭芝,联系电话:89181686

    邮箱:nbfgtzc@163.com

    传真:89183136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附件1 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选题指南.doc

    附件2 2021年投资重点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