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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2021年度城中村改造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1-06-21 10:14
  • 来源:市城中村办
  • 发布:市发改委
  •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深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决定就我委2021年度城中村改造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城中村改造研究课题共4个:

    1、宁波市城中村改造土地潜力及用地布局方案研究(拟补助不超过40万)

    2、宁波市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渠道模式研究(拟补助不超过40万)

    3、宁波市甬江科创大走廊北部核心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和产业思路培育研究(拟补助不超过40万)

    4、宁波市东部新城东片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和产业思路培育研究(拟补助不超过40万)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咨询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宁波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可承担的课题,如实填写《宁波市发改委2021年城中村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中村办,邮件主题处注明“2021年城中村研究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团队资质等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21年7月6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3、研究进度。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做好开题汇报的准备;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向宁波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汇报;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后提交最终研究报告;我办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903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徐晶晶 联系电话:89382753,13858360303

    邮箱:147328140@qq.com

    附件1:宁波市发改委2021年城中村改造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