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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1-09-13 09:52
  • 来源:宁波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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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符合我市实际的专业性强、针对性强、可完成目标任务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如期实现“3060”目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及经费

    课题名称:宁波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课题研究重点: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目标,按照浙江省市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要求,开展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路径研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应包括:本地区能源领域碳排放现状、碳达峰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项目等内容,围绕碳排放峰值,量化目标指标,细化重点举措,确保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清晰、重点任务突出、保障措施有力。

    补助金额:4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课题组负责人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碳达峰”政策背景和宁波能源领域相关情况,并曾经开展过温室气体排放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3、课题研究方案必须符合宁波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所提目标任务、实施路径、政策建议等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结合研究专长和优势确定选题,并如实填写《宁波市能源局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提出课题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细化至三级目录),经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能源局,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能源局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能源局将对申报单位的研究资质、团队实力、思路框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入选单位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能源局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

    4、课题研究期间,宁波市能源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2-3次情况汇报。

    5、提交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0月底前提交课题报告成果,提交宁波市能源局。

    6、结题。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向宁波市能源局提交正式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18室,邮编:315040;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574-89382680;邮箱:liyong20@126.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附件:宁波市能源局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能源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