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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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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9-22 16:01
  • 来源:市发改委
  • 2020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内外发展环境复杂严峻、中美矛盾冲突显著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重大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的不利局面,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忠诚善谋,创新实干,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一年来,我们实施一系列稳增长举措,力促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复工复产。牵头开展市复工复产专班工作,相继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谋划指导全市复工复产工作。落实“323”工作机制,实施“五色疫情图”,按照不同类别企业精准管理,有序稳妥推进复工复产进度。制定下发《宁波市疫情防控能源应急预案》,在全省率先提出电力复工指数分析,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源安全供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五个100”进行驻企联企,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困难和问题。到3月下旬,全市综合产能基本恢复,经济发展逐渐步入正轨。

    二是全力以赴粮油稳价保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粮源调运,为粮食加工运输企业办理应急通行证705张,协调采购成品粮5.6万吨;通过协调国有粮源出库定向拍卖等举措,及时化解局部粮食增购风波,有效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会同市级部门加强价格检查,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蔬菜、冻猪肉储备等保供计划。建立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实施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有关经验在全国价格调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累计向73.9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78亿元。全年CPI上涨1.9%,低于全国全省。

    三是综合实施稳企惠企政策。制定《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18条意见》、《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等综合性政策文件,有效帮扶企业发展。会同横向部门建设“甬易办”平台,实现企业享受政策“一键直达,共上线565项惠企惠民政策,访问量超千万人次,惠及49.5万户企业(个人),涉及金额86.1亿元,获得一致好评。累计向国家和省发改委报送推荐企业五批次384家,187家成功列入全国性、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获贷总额71.3亿元,居全省第二,利率为全省最低;87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实现退税3.2亿元。阶段性降低用水电气价格支持共渡难关,全年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23亿元。

    四是力保全市经济稳定运行。围绕争先创优行动,统筹做好投资、政策、服务业专班和综合评价组工作,牵头建立各专班日常联络和上下衔接机制,全力做好周监测、月对标、季分析,6月全市MEI指数跃居全省第3位,获省政府激励表彰。充分发挥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作用,健全指标目标、监测考核和工作推进三大体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动态制定目标分解落实方案,高频开展经济运行调度,形成形势分析报告25篇,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15次。谋划实施长短结合稳经济工作方案、三大专项攻坚行动,全力推动经济回稳向好。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4万亿元,保持全国第12位,同比增长3.3%,实现“半年稳、三季进、全年赢”。

    (二)一年来,我们深入谋划“十四五”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凸显

    一是深入开展重大战略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中长期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形成了一批具有前瞻性和对策性的研究成果。开展《宁波服务构建国家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若干问题研究》、《宁波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内涵、现状及发展思路举措研究》和《全球先进城市发展经验对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启示》等研究课题。《宁波面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研究》等系列专报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宁波前湾新区发展规划研究》获国家发改委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宁波市“十四五”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关于设立甬舟特别合作区,全面加强宁波舟山融合发展的咨询报告》获2019年度全市党政系统十佳优秀调研成果奖,《宁波市中长期人口发展研究报告》课题获市优秀调研成果奖。

    二是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全面评估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就,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为市委起草《建议》提供重要参考。组织委内精干力量组建起草专班,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规划纲要起草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十四五”规划恳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题协商会、区县(市)委书记座谈会等系列专题会,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精心组织公众建言献策活动。目前,规划《纲要草案》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三是着力加强统一规划体系管理。制定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明确了“1+4+20+33+X”的规划体系,进行统一赋码管理。印发《宁波市统一规划体系衔接管理办法》,明确区县(市)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衔接的内容和程序。组织开展对区县(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衔接审核,有机衔接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市级部门有序推进专项规划编制。

    (三)一年来,我们加快推进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委规划处、区域处、开放处、环资处、产业处、基础处、城镇处以及市铁办,在市发规院、宁波海洋研究院等智库支持下,围绕抢抓重大战略机遇,深入研究谋划,强化推进落实,加快推动我市融入全国全省发展大局。

    一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成效。编制“十四五”宁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规划、中意(宁波)园区核心区发展规划。牵头推进我市参与全省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编制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80个支撑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300亿元。连续两年列入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督查激励事项,获省委省政府表扬。

    二是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突破。编制印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题组工作规则、《宁波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一方案四清单”》等系列文件,出台《关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一批标志性项目、平台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宁波段二期西段工可获批,通苏嘉甬铁路启动海上勘测钻探,沪甬跨海通道成功纳入长三角区域交通规划、上海“十四五”规划纲要,启动编制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及特色区块初步建设方案。

    三是“四大”建设取得新进展新亮点。前湾新区空间规划获批,确立了“两核、两区、多组团”发展格局;北仑集成电路产业平台、高新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平台分别入选第二、第三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杭州湾新区智能汽车产业平台评价得分居全省首位;前湾新区滨海湿地型生态海岸带列入全省示范段,美丽风情渔港等4个项目纳入全省生态海岸带十大标志性项目。制定海岛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象山、宁海入选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创建类单位,15家单位列入全省大花园耀眼明珠培育名单,90个大花园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金甬铁路宁波段全面完成省市目标任务,甬台温福高铁等项目前期加快推进,栎社机场总规修编、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获批;积极配合省里编制《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方案》,谋划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出台宁波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推动杭甬两市政府签订共融长三角唱好双城记合作框架协议,编制甬舟合作区、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方案,甬舟一体化在基础设施、民生、产业等合作领域的67项任务取得重点突破,甬舟铁路、六横公路大桥等项目进展顺利,水利、电力、油气管道联网有序推进。

    四是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进展良好。积极打造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全力推进15个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开展示范区建设评估工作;贯彻实施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战略,加快谋划宁波海洋中心城市,推动临港装备区、渔港经济区等重大海洋平台能级不断提升。制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北仑、得力集团入选首批国家试点。指导制定宁海县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四)一年来,我们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一是项目争速行动深入实施。积极有序、联动推进重大项目复工,省市续建重点项目于2月底分批分类全面复工,为全年投资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制定项目争速年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项目争速“月报告、季对标”工作机制,围绕薄弱环节抓好攻坚突破。182个重大前期项目中,56个项目实现提前开工,164个按期或超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占比90%;省、市重点工程投资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23%和136.6%;56个省市县长工程项目落地41个,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21个百亿产业项目已开工16个。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高于全国全省。

    二是重大能源项目扎实推进。全市16个市重点能源项目完成投资109.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8.5%,镇海电厂煤机迁建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投运。新奥LNG(舟山)外输管道项目建成,省“县县通”宁海-象山支线全线30.8公里管道顺利贯通。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象山涂茨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累计完成新建站点37座,改造站点53座。正式上线“甬充”APP,全年新增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1300个。

    三是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牵头编制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谋划提出重大项目主要思路和重点布局,初步梳理重大建设项目900个左右、总投资约3万亿元。出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推出118个新基建项目,谋划释放近2000亿元投资;制定实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梳理347个项目,总投资1400亿。加快两城两镇平台建设,江北膜幻动力小镇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经验被列为全国典型案例,4个小镇入围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1个小镇成功命名省级特色小镇,慈城、鄞江申报“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出台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意见,启动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征迁安置政策,姜山社区、通山社区列入省第二批试点名单,划船社区启动征迁工作。深化城中村改造,全年完成城中村改造384万平米,启动安置房建设265万平米。

    四是项目保障协调持续加强。深化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协调例会机制,落实三级协调、四方责任,实施“6+3”项目清单化管理。高效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审批窗口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349件,通过投资审批3.0平台共赋码项目8445个。建立健全要素保障会商机制,全年为468个重大项目保障用地13万亩。积极向上争取支持,镇海炼化扩建、大榭石化5期项目209.4万吨标煤实现能耗单列;舜宇防疫应急红外测温镜头等5个重大产业项目列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预选类项目。抢抓政策机遇窗口期,全年我委口子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2个、资金8.8亿元;争取到政府专项债券235亿元;创新推出稳投资千亿信贷专项,超额投放1117.3亿元;创投引导基金共阶段参股5只子基金、协议出资2.5亿元,有效撬动社会资金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五)一年来,我们聚焦重点领域产业培育,动能活力接续增强

    一是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推进绿色石化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等顶层设计,形成《对标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建设破难攻坚行动方案》,提出51项具体任务举措。按计划有序推进吉利汽车集团总部、台塑台化后续等在建重大百亿项目建设。镇海炼化扩建项目2号地块获国务院批复,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历史围填海处置方案;推进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成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

    二是重点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出台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指导意见和十条政策举措,加快构建“十四五”时期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等5大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编制未来产业、空天信息产业等规划。积极推进与国家电投战略合作,国家电投氢能公司燃料电池产品在我市正式发布。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北仑区、高新区入选第三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举办全国双创周分会场活动,“甬创新机 智鄞未来”论坛入选全国双创周重点活动,活动期间国务院主要领导与三个阿姨信息科技公司连线交谈。8家企业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总数达到32家。

    三是产业招商引优持续发力。积极对接世界宁波帮·帮宁波大会招商工作,共签约项目26个,总投资350亿元。成功举办“创在宁波”云上发布会、云上中国品牌日宁波分会场及配套品牌节活动,持续扩大宁波品牌影响力,加快聚才引资。推动宁波阿里中心落地,成功签署6个具体合作项目;引进落地单体最大的外资项目英力士苯领并列入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推进与央企合作,与中铝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华润防疫项目落地,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明确落户。跟踪服务59个市级重大招商项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宁波)南方中心、毕马威宁波分公司、鲸算科技等29个项目落地。

    四是现代服务业得到提质发展。加强全市服务业工作统筹,出台“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方案、服务业“21条”、提信心促消费十项行动,启动服务业、物流业、会展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总部企业认定细则和集聚行动计划,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首创服务业新业态技改补助政策,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物流业和会展业,出台宁波—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宁波片区)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物流发展创新试点申报;与全球最大会展企业英富曼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宁波国际会议中心、传化集团宁波供应链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占GDP比重进一步提升至51.4%。

    五是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慈溪正大成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宁海花果渔乡积极创建第三批国家级示范园。全面实施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协调推进清溪水库、海塘安澜工程、余姚北排二通道等一批重点项目。继续实施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编制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目标任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132元,同比增长4.8%,城乡居民收入继续缩小至1.74:1。

    (六)一年来,我们纵深推进改革任务,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一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制定经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八大领域40项重点改革任务。印发实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研究起草《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中期评估结果取得全国第6名的好成绩。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泛梅山区域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试点示范获批,达成全省首笔绿色电力市场化试点交易;全市12269家企业实现电力直接交易。

    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应用实现全覆盖,“最多80天”改革和小型项目“最多45天”实现率达到100%。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已有7个低风险小型项目在平台立项办结,数量居4个试点城市首位。推进“标准地”改革扩面提质,各类平台工业用地均实现“标准地”供应。实现水电气“一窗受理”,进一步提高公用事业联合报装效率。

    三是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实现突破。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全市开发区(园区)两轮摸底,组建了跨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并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全力指导区县(市)整合提升方案编制工作。根据方案,我市将形成3个市本级管理平台、4个“政区合一”平台和17个区县(市)管理平台,把298个开发区(园区)整合为20个左右,构建全市开发区(园区)发展新格局。

    四是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信用监管实施意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逐步构建,已有25个领域正在实施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信用联动场景应用,“天一分”应用获评2020宁波智慧城市综合应用十大典型案例。落地全国“信易贷”平台,已推出助微贷、惠企通、复工贷、科技贷等产品,入驻企业超5万家,全年累计发放信用贷款244.7亿。完成《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人大立法调研任务,加快推进信用立法步伐。城市信用排名居全国省会和副省级以上城市第6位,信用建设先进经验多次被《中国信用》《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月报》等专题报道。

    五是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完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例会、监测、通报等制度,形成跨地区、跨部门齐抓共促的改革格局。制定出台《宁波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梳理提出六大领域100条重点改革任务,形成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全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组织40余家单位86名填报人员和近200名辅助人员赴上海浦东集中填报,协调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宁波位列全国第12位,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在全国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中,宁波连续两年进入满意度最高城市行列。

    (七)一年来,我们聚焦重点补短板,民生品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牵头探索生态文明统计体系等国家批复的三大重点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编制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组织宁海、象山、余姚申报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试点基地(城市)。落实国家《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印发我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方案。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迎检,加快中华纸业、亨润聚合等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全面做好长江经济带保护和利用工作,56个纳入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44项。

    二是不断加强粮食安全保障。高标准落实地方粮食安全责任,组织开展2016年首考以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牵头开展相关考核工作,荣获2019年度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省考核优秀单位。制定落实产销政策,对订单收购粮食实行价外补贴和收购环节直补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粮食储备轮换管理,成品粮储备规模调增到3.56万吨,增幅72%;晚稻储备比例达50%以上,超过省要求20个百分点。完成经动潜力数据统计调查,编制各类动员应急转(扩)产方案,健全军粮应急供应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放心粮油工程”,新创“放心粮油示范县”2个。

    三是全面强化能源保障工作。加强能源生产供应运行监测,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电网、管道保护应急演练。成立煤电油气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有序用电计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迎峰度夏(度冬)及特殊时期能源供应。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工作,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的16%。积极推进综合能源发展,组建宁波智慧能源研究中心,启动宁波市储能产业发展研究。实施能源“双控”和“减煤”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能耗超大企业等专项节能监察150余家;淘汰24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中金石化等73个项目开展系统优化节能诊断,实现节能量35.4万吨标煤。

    四是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开展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遴选工作。统筹谋划社会领域“十四五”发展战略,编制我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和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加快提升公共卫生基础服务能力,编制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市第二医院纳入三大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第一医院列入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协调推进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市疾控中心迁建、天一阁博物馆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市第一医院迁建、浙大“五位一体”校区等项目建设进度,推动中德合作大学、东方理工大学筹办和选址工作。启动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建设;编制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基地);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编制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浙东唐诗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八)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战斗力得到提升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讨市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开展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大讨论,形成5方面26条对策举措。注重发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领学作用,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6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开展“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及“模范党支部”创建,5个党组织评为五星级、16个党组织评为四星级。深入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获宁波文明城市创建“六连冠”先进集体。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着力建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阵地,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00余篇(次)。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坚持公正用人导向,全年共开展职务职级晋升41人,其中提拔任用为副局级领导干部1人,提拔任用为正处级领导干部6人、副处级领导干部12人,晋升为一级调研员3人,晋升为三级、四级调研员11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8人。拓展选人进人渠道,年内转调任公务员7名,选调引进985院校博士研究生2名,引进干部人才5名,接收军转干部4名,完成干部轮岗交流25人次。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持续开展“周二夜学”,认真举办委系统干部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2期、扩大有效投资培训班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微型党课比赛1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不负韶华、攻坚担当”机关干部责任大讨论,组织140余名党员干部奔赴邱隘一线防疫,57名党员干部驻联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先后有7个集体和20名干部受到省市表彰。实施干部素质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目前我委年轻干部占比约为29%。加大关心关爱,慰问老干部和困难群众117人次,离退休干部党委被推荐为全省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

    三是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推进。制定重点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积极开展宪法日、民法典宣传等集中普法活动。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执法证总体持证率达到93.8%。及时有效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我委2000年以来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48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285件,未发生因合同争议引发的诉讼或仲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未发生败诉;受理信访件676件,办结率100%。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着力打造清廉发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请示报告等制度。扎实推动市委巡察问题整改,认真做好中央巡视调阅资料报送工作,共协调报送15批材料,得到市委办公厅肯定。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出4方面重点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对7名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自觉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组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举办“清廉家风伴我行”活动,编印《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汇编》口袋书,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督查4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五是机关服务保障不断强化。全面做好信息化、内部安全、值班值守、信息公开、文件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定一系列方案、规定强化疫情日常防控,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和反馈,确保政令畅通,全年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各类批示件1174件、政务督查73件;按期办结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3件。持续开展“三服务”,为企业、群众解决事项155件,满意率100%,强化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制度,在第十一轮民主评议机关中,继续位居经济服务与管理部门首位。强化对敏感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跟踪防控,大力推进“平安宁波”创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