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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
  • 阅读:
  • 时间:2021-09-29 10:46
  • 来源: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 发布:市发改委
  • 作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10个区县(市)均建立了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44亿余元;构建县级机构、银行机构、市融资担保公司、国融基金四位一体风险分担体系,今年7月末政策性融资担保余额超170亿元,覆盖全市逾9000家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

    我市将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力争2023年末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余额超230亿元,比2021年增长35%,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一是全面强化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联系,指导辖区担保机构切实发挥增信分险功能。市财政将会同各区县(市)政府,在2023年底前将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亿元;督促指导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切实发挥职能,在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紧密可控、专注经营、贴近主体、运行高效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和网络;统筹市、县两级机构探索股权投资试点,强化产品创新和政策传导。二是持续深化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强化代偿基金与各类“风险池”“资金池”统筹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银行机构贷款投放,推动市融资担保代偿基金支持对象覆盖所有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三是发挥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风险管控和费率优势,在不显著提高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前提下,探索引进保证保险机制,通过联合共保、超额承保等方式逐步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