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服务业研究课题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创建国家级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试点方案研究(2021-2025)》课题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各类智库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近五年主持过服务业领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三)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建议科学可行。研究内容应立足于宁波实际,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要求,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所提出的发展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具体要求
1.内容
(1)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梳理宁波新型消费发展的现状,总结宁波推进新型消费发展的工作举措;(2)分析宁波市开展国家级新型消费示范城市的基础、优势和特色亮点;(3)分析提出宁波市开展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指标;(4)研究提出开展试点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保障,为争取创建国家新型消费示范城市作准备。
2.研究成果和进度要求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形成完整研究过程和内容的研究报告,不少于五千字的研究报告简本和阶段性研究成果。
3.其他要求
(1)成果形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2)课题经费为20万元。
(3)在研究过程中会涉及到一定的工作性秘密,故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成员有一定的保密要求。
四、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6份,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邮寄(一式6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产业处,邮件主题处注明“2022年度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以纸质邮件的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审查评估。我局将组织专题会议,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15日内,我局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及时启动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07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曾琦,电话:0574-89187770,
电子邮箱:593660352@qq.com。
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