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发展绿色建筑 助推居民碳达峰
  • 阅读:
  • 时间:2022-06-30 09:56
  • 来源:双碳专班
  • 发布:
  • 近期,宁波多举措开展绿色住建行动,积极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低碳化转型,推动绿色低碳之城创建,助力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目标实现。

    一、完善制度保障,夯实政策基础。一是印发了《宁波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5)》,明确提出到2025年宁波市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实现全覆盖;二是发布了《宁波市建筑材料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绿色建材认证,推进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建材在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转型中的供给与应用;三是出台了《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加强绿色金融服务供给,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包括民用建筑在内的城乡建筑绿色转型。

    二、注重整体规划,奠定发展基础。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生态环境容量,如宁波东部新城的规划中水域和绿化用地占比达到了36%,通过贯穿南北的生态走廊将居住属性与商业、办公等功能有机融合,使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舒适性、生态性相结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尊重原有基础,避免大拆大建,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局部拆除、保护保留等模式开展城市更新,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南塘老街等历史街区改造,最大限度地保留宁波传统江南水乡的城市界面,为居民提供传承历史、休闲旅游的城市空间;三是开展前沿实践,通过技术与创新,引入零碳建筑、海绵城市等概念,近年逐步打造了海曙龙观光伏村、江北老旧小区“+海绵”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将绿色建筑与可持续性融入居民生活领域。

    三、加强推广实施,打好双碳基础。一是深化绿色低碳理念,围绕宁波低碳建筑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国内外低碳建筑的发展过程,开展了“绿色低碳建筑 助推‘双碳’行动”主题沙龙,从政策、案例和技术等方面探讨宁波的建筑“双碳”路径;二是贯彻落实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就《宁波市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作出了补充规定,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75%的节能标准,实现低能耗、低碳建筑普及;三是根据《宁波市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贯穿社区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营造绿色低碳宜居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