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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2-07-27 10:55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国民经济综合处
  • 2022年度综合重点课题计划已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1个,即《2022年经济运行监测》。课题的研究重点、补助金额及完成时间详见《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宁波社会经济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可承担的课题,如实填写《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邮件主题处注明“2022年度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需根据研究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2-3次情况汇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21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许梦奇,联系电话:89186772。

    邮箱:183327524@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1: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综合重点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