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发改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农村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粮农满意度为导向,按照“早研判、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全力抓好早稻收购工作,力促早稻“颗粒归仓”。近日,我市早稻收购工作已圆满结束,全市完成早稻收购10.9万吨,比上年增长75.8%,收购数量创近二十年新高。
一是提高收购指导价,提升农户种粮积极性。坚持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托底政策和订单收购补贴政策,其中早稻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指导价每市斤1.24元基础上再提高0.04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订单收购数量给予价外补贴每市斤0.3元,对种粮大户按订单收购数量再予以每市斤0.08元收购环节补贴。同时,为提高农户双季稻种植积极性,对市内种植的早稻订单实行全覆盖政策,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促进地产粮源应收尽收、应储尽储。
二是谋划收购举措,及早做好收购准备。针对今年早稻种植面积大幅增加、种植间隔时间长、早稻收购面临“任务重、战线长”的情况,积极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提前安排统筹早稻收购仓容近15万吨,做到“仓等粮”;及早准备烘干机125台、输送机325台,收购入库全面实现机械化,做到“机等粮”;统筹落实早稻收购补贴和信贷资金计划3.5亿元,做到“钱等粮”;全面推进收购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收购检化验力量,安排一线收购人员500余名,做到“人等粮”。
三是优化为农服务,让农户售“满意粮”。推行“把方便留给农户,把困难留给自己”为农服务理念,收购期间基层收购点做到“早开门、晚打烊、不午休”和“24小时烘干”服务,全员全程在岗在位。全市共设置收购网点64个,地磅计量、仪器检测、机械去杂、输送进粮、电子结算等收购措施全面铺开。每个收购点均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设置售粮接卸引导指示牌,安排售粮农户休息室,并落实专人做好咨询讲解,做到收购政策公开透明。各地着力优化收购流程,增配一线人员,提高收购效率,努力为农户“夏收夏种”争取时间先机。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认真开展早稻收购督导和市场监测工作,赴基层收购一线了解掌握收购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对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予以协调化解,确保收购政策执行全面到位、为农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分别会同市场监督、农业农村和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四不两直”巡查,发挥12325粮食监管热线社会监管作用,在收购站点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全程监管收购政策执行和规范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