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度发展战略与规划专项工作经费重大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与要求
1.课题名称:健全宁波市发改委评估督导基础性制度研究
2.研究任务:(1)梳理分析国家、省里以及国内兄弟城市已有相关评估督导制度。(2)在梳理分析已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构建我市评估督导制度体系的政策依据、重点任务以及建议意见,包括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三个重大”(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的方式方法,以及完善评估督导工作的意见建议等。(3)形成《宁波市发改委重大事项评估督导工作办法》。
3.完成时间:2024年8月底。
4.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课题要求,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方案合理。研究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法规处),邮件主题处注明“2024年度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30日内,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做好开题汇报的准备;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汇报;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后提交最终研究报告;我处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05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许梦奇,联系电话:89186772。
邮箱:183327524@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课题申请书.doc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