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文字:
保护视力色:
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发放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4-08-16 09:41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
  • 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第二十六次市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公室对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渔船互救情况进行汇总审核确认后,决定对浙普渔运98608等10艘救助船实施奖励。现对拟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向浙东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事实依据。对线索不清的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87343918;电子邮箱:zhedongb@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823室

    邮编:315042

    附件: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渔船互救奖励公示表.docx

    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