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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在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 阅读:
  • 时间:2024-09-02 09:33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社会事业发展处
  • 8月20日,民政部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7个地区作交流发言。宁波市围绕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经验交流。李关定副市长参加会议。

    根据前期会议安排,交流发言城市由国家相关部委推荐确定。作为人口净流入城市,近年来宁波市积极探索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模式,努力推动流动儿童“同城同享”公共服务,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保障儿童权益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得到国家肯定,经国家发改委推荐参加会议并作交流。

    在顶层设计方面,注重夯实共享基础。制定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市级标准提标扩面,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的保护救助力度。推进财政转移支付改革,出台《关于推进社会领域共同事权“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为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撑。选取城乡义务教育补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作为小切口改革领域,分类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内跨区(县、市)流动人口清算机制,动态调整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金额,为率先实现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探索实践。同时,逐步优化对市外流入人口的支持方式,鼓励各地为流动儿童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积极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成为社会共识。编制《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人才引领的创新抓手,并将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关爱帮扶作为重要任务之一。2023年,我市入选全国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在加大资源供给方面,注重拓宽优享渠道。强化兜底保障,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走在前列,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站覆盖率、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等均居全国前列,在浙江省领先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慈善信托“甬护苗——请让我来帮助你”,率先在全省实现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全域统一。推动同城同享,聚焦新市民最关注的子女入托入学问题,通过整合资源,扩大优质托育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近年来,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连续多年将婴幼儿托位建设、中小学学位扩容纳入各级民生实事项目,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2023年,通过打造“家门口”入托工程,新增托位7261个,普惠托位占比达84.2%;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超2.2万个,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段随迁子女100%入学,其中有5个区(县、市)基本实现了随迁子女100%就读公办学校。打造童趣空间,以“1米高度”儿童视角为标准全市域打造儿童友好空间。全市各区(县、市)实现儿童友好口袋公园、公共体育场地儿童友好设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亲子阅读区域、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等全覆盖。宁波市鄞州区实施“最美上学路”改造,盘活市政空间,提高接送效率,有效保障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成果经验在全省推广。

    在强化关心关爱方面,注重丰富乐享体验。关注流动儿童中流动性最强的“小候鸟”群体,连续多年开展关爱“小候鸟”系列活动,更好地满足外来务工人员与子女“在一起”的需求。通过搭建寓教于乐的暑期公益平台,解决“小候鸟”托管问题,为父母解除后顾之忧。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和城市体验活动,丰富“小候鸟”暑期精神生活,增强群体对宁波的融入感和归属感。目前已有长大的“小候鸟”又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实现了关爱传递和反哺。

    下一阶段,宁波市将进一步探索完善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持续聚焦流动人口最为关注的就业、就医、就学等问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流动儿童、随迁子女创造更为良好的成长环境,助力儿童成人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