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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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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4-16 15:24
  • 来源:规划和区域发展处
  • 发布:规划和区域发展处
  •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难得的战略机遇期。防灾减灾工作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深刻认识新时期防灾减灾形势,全面把握灾害变化特点,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市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2011~2015年。
      一、防灾减灾工作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取得的发展成效
        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常年遭受洪涝、干旱、台风、龙卷风、寒潮、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特别以热带风暴、(强、超强)台风最为常见,同时,火灾等人为灾害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我市相继遭受“桑美”、“罗沙”、“莫拉克”等(超)强台风的袭击,并伴随滑坡泥石流,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累计受灾人口200.1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75.86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6千公顷,倒塌房屋2083间、损坏房屋16034间,因灾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7.64亿元;共发生火灾2734起,累计伤亡52人。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把防灾减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项灾害指标同比“十五”有明显下降,洪涝、干旱、台风灾害损失占同期GDP比例保持在0.6%左右,基本达到国际控制性标准,走在全省前列;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逐年下降,受害森林面积同比下降77.3%;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建设取得新突破。防灾减灾工作点多面广,需要跨部门、跨区域统筹推进,成立综合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十分必要。2009年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立减灾委员会,由市政府领导任主任,37个相关部门(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参与综合管理和协调,在民政部门设立办公室,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日常运作逐步规范顺畅。“十一五”期间,11个县(市)、区也全部相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编制《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全市14个县(市)区和152个乡镇(街道)相继出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紧急转移安置方案。3180个社区(村)按照“可操作性、实用性、系统性、联动性、前瞻性”要求,细化应急救助预案,建立社区减灾考核制度、社区减灾培训制度等实施办法。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防灾减灾基层平台建设取得新发展。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契机,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建立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为节点的防灾减灾基层平台。“十一五”期间,全市有89个社区(村)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活动,有33个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按照展得开、保障好的要求,重点推进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避灾工程”质量和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共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避灾场所1133个,总面积达134.59万平方米,可容纳灾民33.18万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3万人。全市避灾场所基本形成了“扇形分布、树状管理、布局合理”的格局。 
        2.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期间,先后开展了“标准海塘”、“城市防洪”、“百库保安”、“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累计建成标准堤防100km,甬新河全线建成,姚江东排工程、小浃江整治工程等项目顺利实施,完成150km海塘及配套水闸的维修加固,76座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防御灾害能力进一步提高。整改了600多基7727塔整和110kV输电线路、6条500kV输电线路。目前,城区防洪(潮)标准总体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减灾整体能力不断加强。
        ――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建成“一大五中”水源工程,象山上张水库、慈溪汤浦水库和引曹北线等引水工程相继建成,新增供水能力5.3亿m3,全市多年平均供水能力接近27亿m3,基本保障了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全面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编制大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通过对库区水源地整治和水质监管,全市重要水源水质基本保持Ⅱ~Ⅲ类。
        ――粮食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增强。采取对农村收纳站的撤并和城市粮食仓库的拆迁置换,新建一批市县中心粮库,慈溪、余姚、象山中心粮库已建成并挂牌省“星级粮库”,地方储备粮逐步向市县中心粮库集并,市定地方储备粮规模增加5万吨,基本达到6个月商品口粮消费水平,全市应急供应网点276个,基本覆盖城市主要居民区和镇、乡所在地集镇。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序推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工作责任机制,“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7500余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96处;投入资金5400余万元,完成移民搬迁避让36处共1052户,使5550余人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得到全面落实,预警预报和应急工作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区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
        3.防灾减灾应对能力持续提高
        ――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实现新跨越。采取卫星、雷达、自动站、测报灯、群测群防等手段,重点提升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逐步建立以数值预报和经验模式相结合的灾害预测预报系统,以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和地面宽带通信组成的气象信息网络,以电视、声讯电话、短信服务、电子显示屏、因特网站等组成的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初步建成了由新一代天气雷达、156个地面气象自动站、4个闪电定位、10套大气电场、16套能见度、10套负氧离子、4个太阳辐射、8个GPS/MET水汽、2个土壤墒情、15个实况天气监视、2套海洋船舶自动气象观测站和卫星地面接收系统组成的区域中尺度天气立体监测网;完成8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建设,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达到1.5万人;建成6个数字化测震台组成的地震遥测台网,市域内地震监控能力达到ML1.5级;以公共信息传输网络为依托的灾害信息传输网络进一步完善。
        ――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迈出新步伐。市本级成立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县(市)、区建立由公安、消防、交通、电力、卫生等部分组成的应急分队,乡镇(街道)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并派出村 (社区)灾害应急处置联络员,村、社区建立巡防队,在历次灾害应急处置中发挥了先锋作用,初步形成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出警的“城乡消防一体化”救援格局。
        ――灾害风险保障能力取得新提升。农业保险保障作用日益增强。2006年开始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09年底,宁波保险业共承保水稻、蔬菜大棚和生猪等种、养殖业保险等14个农险品种,累计向83762个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提供了26.51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5793万元。政策性农房保险实现全覆盖。每年共为2800多个村近130万户农户提供住房风险保障,政策承保面达99.68%,承担的风险责任金额达246亿元,累计赔付2655万元,提高了农村居民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灾害救助能力有了新提高。切实加强救灾队伍、装备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存,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抓好救灾资金管理,建立并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灾民基本生活所需得到进一步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投入超过4.6亿元,消防特种器材配备率达95%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86.78万人,下拨灾民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760万元,救助灾民10.2万人,恢复因灾倒损房屋12375间。
        (二)存在不足
        “十一五”期间,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防灾减灾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传统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与防灾减灾职能不断拓展、任务日益加重的要求不相适应,防灾减灾服务理念亟须探索创新,保障方式有待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灾害发生的综合性、越来越强的社会关注度不相适应,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门间密切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形成。三是防灾减灾投入和救灾物资储备与灾害频发性、突发性、重大危害性不相适应,必须继续加大投入,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确保灾时有效应对。四是防灾减灾综合性法律法规建设与依法行政、依法防灾、依法救灾不相适应,救灾有关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已经成为阻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瓶颈。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防灾减灾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防灾减灾救灾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比较弱,基层工作力量相对于各项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随着人们防灾减灾意识的增强,社会各个方面都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将面临灾情总体偏重、社会需求增强、减灾任务艰巨的总趋势,这对防灾减灾工作来说既是难得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
        1.发展机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供强大动力。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生命安全,是完善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将防灾减灾作为提高政府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减轻灾害风险列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
        ――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供坚实保障。“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预计人均GDP将处于1万美元向2万美元的发展阶段。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的明显增强,有利于发展防灾减灾事业,加快研发有关防灾减灾的科技步伐,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时期防灾减灾取得的经验,为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供有力支持。我市在“十一五”期间探索形成的防灾减灾体制、社区综合减灾、避灾场所建设管理、社会化减灾宣传等经验,既为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又为科学发展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可资借鉴的做法。
        ――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为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供良好氛围。灾害发生的特点要求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持续增加,有关慈善公益性团体大量涌现;民间财富不断积累;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参与防灾减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动员实现由应急向常态转变,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的积极参与,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防灾减灾气氛,增加工作力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积极开展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交流,为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供先进理念。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气候变化、降低灾害风险、消除因灾贫困等防灾减灾问题,世界银行与我市合作开展了 “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研究,亚洲基金会、民政部在我市开展二期灾害管理公共合作项目,分享国际应对自然灾害的成功做法,这为我们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2、发展挑战
        ――地理位置直接导致灾害频发。我市位于东南沿海,海岸线长,属于亚热带季海洋气候,是我国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较为频繁的地区之一。历史上各种灾害种类都不同程度发生过。60%乡镇、65%以上的人口分布在灾害易发地区。
        ――全球气候变化造成自然灾害发生概率偏大。宁波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复杂多变,台风、暴雨、雷电、大雾、干旱、高温等气象灾害频繁,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市呈现气温明显上升、强降水日数增加等趋势,台风、暴雨、高温酷热天气、干旱、强雷暴等灾害性天气呈现多发趋势。
        ――衍生灾害发生机率进一步加大。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和不利的天气气候条件导致雾、霾、酸雨、蓝藻暴发等环境灾害加重,影响加大;突发强降水导致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成为造成农村地区人员伤亡的主要灾害;风暴潮、森林火灾和农林病虫害等衍生灾害发生加重。
        ――承灾体的丰富和发展可能加深灾害危害程度。我市是中国大陆著名的港口城市,拥有我国四大国际深水良港之一的北仑港,继续保持大陆沿海港口第四位和世界集装箱港口前二十位,国际远洋干线吞吐量占全部集装箱吞吐量的90%。又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重化工业基地,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城镇人口密度增加,社会财富不断积累,承灾体在量上迅速增大。灾害的发生,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急速增长,加之一些建筑物达不到设防标准,会进一步扩大灾害的危害程度。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六个加快”重要战略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创新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动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着力加强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初步建立起符合宁波地方发展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目标,着力解决对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防灾减灾问题,将其贯穿和落实到灾害的监测、预报、宣传、教育和救援等各环节。
        ――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海塘、沿海和江河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灾工程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并将其贯穿到灾害预防的全过程。
        ――坚持科学防灾。重视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加强防灾技术研究,提高灾害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建立科学、高效、协调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决策指挥体系、灾害监测预报评估服务体系、综合灾害信息实时共享体系。
        ――坚持依法防灾。通过制定、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企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明确职责,建立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促进防灾减灾事业的发展。
        ――坚持综合减灾。坚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加强灾害的交叉、关联、诱发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综合灾害信息的共享机制。
        (三)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全面建立,灾害应急救援快速有效,灾害损失明显下降,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防灾减灾管理指挥系统运作更加顺畅。各级减灾委员会的管理、协调职能得到加强,集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于一体的指挥系统初步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联动机制运作顺畅,实现灾害救援队伍、救灾物资、信息传播渠道等减灾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级别的共享。
      ――灾害预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气象自动观测站实现乡镇全覆盖,台风路径预报、汛期洪涝发生预报、年季洪涝趋势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小流域预警系统基本建成,中小城镇防御山洪灾害能力有效提高,实现重大地质灾害监测自动化、防治管理信息化和预警预报精细化,短临地震预报、中长期地震趋势预报不断改进,农业生物灾害专业测报点和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气象重点区域监测站点间距达到3-5公里,基本公共服务的产品和种类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0%,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80%以上,影响宁波的台风路径预报误差24小时在100km以内、48小时在200km以内,地震速报时间缩短为15分钟以内,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测报点县(市)级覆盖率达到100%,重点生态区域、著名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和自然保护区等预防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森林火灾监测重点林区有效覆盖率将达70%以上。
      ――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包括公安、消防、交通、电力、卫生等专业的综合灾害救助力量不断增强,“上蓄、中疏、下排、外挡”的防洪排涝格局基本形成,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继续增强。到2015年,全市卫生院前急救点除老三区外达到4个以上,中心城区防洪设防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实现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
      ――应急救援体系反应快速有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的反应迅捷、保障有力、覆盖面广的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2015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实现卫生院前急救反应时间达到15分钟,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群众灾害意识普遍提高。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稳步推进,新型灾害警报专用传输网络基本建立,广大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救意识普遍提高。到2015年,20%以上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
      ――灾害损失明显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显著下降,保险在灾害管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15年,自然灾害百万受灾人口死亡数低于4人,确保无人为人员伤亡,年均因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市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其中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降低至0.5%以下,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8以内,区域内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控制在有效范围内,灾后恢复倒房重建率达到100%,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根据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以下九项能力建设:
      (一)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
      全面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根据国家规定,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灾情上报系统,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经济社会专题信息和灾害信息,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设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及时开展重大灾害综合评估工作。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具备救护培训职能机构的作用,对全市3180社区(村)灾害信息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要求,加强气象等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系统工程建设。建设海洋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海洋和港口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防灾减灾和趋利避害能力。加强风能、太阳能和空中云水资源等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和预测,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效益和利用水平。全面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责任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三)加强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探索建立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将防灾减灾与城乡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加强城乡交通、通信、电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台风、洪涝多发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重点地区要编制防灾避灾专项规划与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认真落实规划,加快奉化江、姚江干流防洪工程建设。市域内重要支流堤防按区域分段达标。提升重要城市城镇防洪减灾能力,提高江北镇海、鄞东南、鄞西等平原的排涝能力,形成主干排涝河道框架,改善余慈地区北排能力;全面开展山塘整治和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整治穿镇过村段重要小流域和中小河流堤防。加强水库、海塘和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优化水库洪水调度,强化洪水风险管理及非工程防御措施,提高综合排涝效益。
      (四)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启动实施包括自然灾害监视平台、多灾种综合信息数据库、连接各涉灾部门及市县的灾害信息宽带通信网络、灾害预报和指挥可视会商系统在内的防灾减灾综合决策指挥中心。开展新一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救灾专用车辆、救灾办公设备等救灾物资、装备建设,提高灾情采集与传输能力、搜救能力、后勤保障等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减灾救灾骨干救援队伍及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五)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50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不断完善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强化避灾场所功能和制度建设。
      (六)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加强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管理,推动建立政府和社会协同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初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全市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主要特色产业启动实施。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参保率达到99%以上。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财产保险体系,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利用现有防灾减灾信息网络平台,开展减灾专业技术远程教育,提高减灾队伍的整体素质。支持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发放到社区(村),推广各级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八)加强突发灾害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加强对突发灾害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及次生灾害相互关系研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灾害风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建立灾害高风险区域的突发灾害应对方案,开展应对突发灾害的演练。加强突发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建立灾后心理干预志愿者队伍。
      (九)加强灾后倒房恢复能力建设
      建立政府职能部门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协调机制,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方案;采用“上级下拨一点,市级配套一点,县级补助一点,镇乡贴补一点,灾民挤出一点”的办法,筹集倒房重建资金;实行因灾倒房恢复重建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让灾民在次年元旦春节前搬入新居。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做好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四、重点项目
      全面完成“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目标,落实主要任务,要以项目为支撑,本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涵盖了应急指挥系统、预测预警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和服务保障系统。
      (一)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承担着全市防灾减灾的综合性协调指挥功能,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工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和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将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的有效衔接,为全市灾害应急指挥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详见专栏1)。
      专栏1 重点项目:应急指挥系统
      ——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工程。依据《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资源及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市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工程,实现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衔接,为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提供技术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集信息采集、工程监控、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等多功能、多任务为一体的;升级完善6个人影作业基地,建设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
      ——急救指挥中心迁建工程。含卫生急救业务、保障及停车用房约7000平方米。
      (二)预测预警系统
      预测预警系统是灾害形势分析、预测、监测、信息管理与发布的综合性平台,是防灾减灾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工程、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建设工程、松材线虫病可持续防控工程(详见专栏2)。
    专栏2 重点项目:预测预警系统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风廓线雷达探测网、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农业和海洋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移动气象应急服务子系统、宁海循环农业气象服务基地,继续完善慈溪观测试验基地,加强对高空、海洋、农村和特种气象要素的自动监测。建设覆盖全市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成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和部分县(市)区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对现有手机短信平台、电话声讯平台和电子显示屏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小区广播、电视和广播直播系统,借助各类公共媒体,形成完善的信息网络,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扩大信息覆盖面。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工程。利用web-GIS技术改进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地区布点建设气象自动观测站和地质灾害监测专业仪器设备;新建50套地下水自动化监测设备;探索地质灾害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和及时预警有效途径,实现地质灾害定量化区域预警、对象化研判预报,做到远程应急会商和指挥。建设群专结合监测点5-10处,配备应急处置设备,对规模较大、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实行群专相结合的多种手段监测。
      ——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建设工程。包括地震监测网络、数据传输信息网络及应急预案发布系统、应急信息反馈系统,完善中心支撑的测震台网、强震台网、大地形变监测网络建设,实现防震减灾中心信息与数据存储规范化、标准化。
      ——松材线虫病可持续防控工程。按照“双下降”目标,根据现代林业发展趋势及“森林宁波”建设需要,建立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检疫御灾体系及应急防控指挥系统。对松材线虫病开展综合防治,尽可能保全现有松林资源的数量,维持松林资源质量。把有机农药使用量降低到<2%以下,实现天敌防治、微生物防治或仿生制剂防治全覆盖,使通道林带,海岸林带发挥更大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三)基础设施系统
      基础设施系统体现了防灾减灾体系的核心功能,是防灾减灾能力的基本保障。“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防洪建设工程、排涝河道建设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避难(灾)场所建设工程、中心粮库及大型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千和环保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工程、消防站建设项目(详见专栏3)。
      专栏3 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系统
      ——防洪建设工程。加固新建干流堤防,整治奉化江、姚江干流堤防,综合治理防洪配套设施,提高堤坝抗洪能力,减轻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危害。
       ——排涝河道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姚江东排(二期)、鄞东南沿山干河、北仑小浃江、镇海东排南线、慈溪四灶浦、余姚陶家路江(二期)工程,以及北仑沿山大河、鄞州九曲河、高新区大东江水系整治等区域排涝工程,整治江河排涝系统,综合治理小流域河道等,提升排涝设施功能,提高全市排涝抗洪能力。
      ——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整治山塘、加固水库,加强地质灾害点工程和非工程防治设施建设,提高山区预防灾害能力,实现山区排洪设施功能提升。完成60-80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勘察和治理、20-30处地质灾害点移民搬迁避让工程。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以保障应急转移群众6万余人为目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
      ——避难(灾)场所建设工程。在原有避灾场所设施配套、功能提升的基础上,在市、区两级建设17个露天畅开式避难场所,有效用地184.6公顷,容纳灾民74.4万人。
      ——中心粮库及大型物流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市县中心粮库及大型物流中心建设,提高地方储备粮规模,使每个县(市)区(除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和市区本级都有中心粮库,逐步将地方储备粮集并到市县中心粮库;推广适用储粮新技术,建设具有气调低温储藏能力的绿色储粮仓库和成品粮油专用仓库,提高防灾减灾保障能力。
      ——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完成地质灾害点的工程勘察、治理和地质灾害点移民搬迁避让工程。
      ——千和环保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工程。5000吨级和1000吨级溢油应急抢险和船舶废弃物接收泊位各1个,陆域配套回收处理设施。
      ——消防站建设项目。海曙徐家漕、江东彩虹路、江北庄桥等20个消防站。
      (四)服务保障系统
      服务保障系统体现了综合防灾减灾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最大程度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政府防灾减灾管理能力。“十二五”期间,主要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市县地震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群防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工程、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消防及应急救援信息化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置(详见专栏4)。
      专栏4 重点项目:服务保障系统
      ——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立乡镇、村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管理制度。按照有分管领导、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有应急预案、有监测设施、有信息接收平台、有科普活动的“六有”标准,建设200个镇(乡、街道)、重点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推动杭州湾新区、宁波港区、梅山岛保税港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
      ——市县地震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工程。通过建设基地,建立和完善与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机制,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市级重点建设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慈溪生态农庄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群防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及村民小组、点五级,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明确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11个县(市)、区的有关乡(镇)、街道突发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快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工程。加强灾害应急抢险队伍装备建设,建立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储备库,对特种作业工种和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并配备救援设备、安全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抢险救援处理能力。
      ——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完成5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通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减灾能力。
      ——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购置高喷车、云梯车、登高车、泡沫车等。
      ——消防及应急救援信息化项目。消防及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应急救援装备配置。主要包括市应急救援支队、危化品救援大队等11个救援专业大队、3个机动大队和15个县级综合大队的特种设备、专用车辆、通讯系统。
      五、保障措施
        防灾减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关系我市社会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落实《宁波市“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
      (一)加快防灾减灾法治和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省政府法律配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防灾减灾法规体系,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十二五”期间,争取出台《宁波市〈救灾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具体操作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灾害核实操作标准,提高灾害救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使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二)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防灾减灾部门、县(市、区)政府责任制,建立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减灾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各级防灾减灾协调机制。建立市减灾委与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
      (三)切实加大对防灾减灾的投入。
    加大防灾减灾事业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保险资金相互结合的防灾减灾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把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用于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强保险业对防灾减灾作用的政策研究,鼓励公民和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增加灾害保险险种,充分发挥保险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企业参加防灾减灾建设,引导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多渠道筹集资金。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储备也可以与当地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以确保灾害发生后的救援救助。
      (四)努力培育防灾减灾专业队伍。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防灾减灾工作综合抢险救灾队伍。各灾害管理部门要着力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把知识层次高、业务水平好、创新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线。在灾害多发地和重点防范区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灾害紧急抢险救援队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发挥防灾减灾教育网络优势,培养不同层次的专职或兼职防灾减灾人才,为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提供人才保证。
      (五)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通过各种媒体及编制科普读物、宣传册、科普展览等形式,利用“5.12”宣传周,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等,发挥防灾减灾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责任意识,使公众对各种灾害特征、成因、后果和科学防救有一定的了解,提高采取正确手段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