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帮扶丈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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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18 00:00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发布:宁波市对口帮扶办
北仑区对口帮扶余姚市丈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北仑区对口帮扶余姚市丈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北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对口帮扶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3]98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余姚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科学帮扶的方针,以丈亭镇党委、政府为主导,发挥北仑优势,加强沟通衔接,突出帮扶重点,精心组织,优先修复毁损基础设施,尽快帮扶丈亭镇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秩序,全力、快速、务实、高效地做好余姚市丈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功能恢复和民生优先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作为对口帮扶的根本出发点,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修复损毁基础设施摆着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尽快帮助丈亭镇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秩序,修复、重建灾毁灾损道路、防洪排涝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让受灾群众安定、安心。
(二)坚持当前修复和长远建设的原则。立足当前工作的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抓紧恢复民生,尽快修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强重建监督,提高重建效率,服务于长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大局,为长亭镇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当地自救和对口帮扶的原则。坚持以当地为主,积极发挥长亭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时,根据受灾地区的需求,量力而行,科学帮扶,尽可能地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多种形式的支持,努力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对口帮扶工作。
三、对口帮扶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以余姚市丈亭镇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通过我区对口帮扶,力争用1年的时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帮扶资金,超额完成我区对口帮扶工作,使丈亭镇群众的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为丈亭镇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口帮扶工作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期(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31日)。深入灾区一线,调研研究,梳理灾情,尽快明确对口帮扶项目,形成对口帮扶实施方案,先行启动修复、重建灾毁灾损道路、防洪排涝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面建设期(2013年11月1日—2014年8月31日)。在恢复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础上,对双方协商确定的项目,抓紧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早日开始建设,全面推进,深化实施。
(三)验收扫尾期(2014年9月1日—2014年10月14日)。对口帮扶项目基本完成,进入扫尾阶段,加强与丈亭镇沟通协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全面完成我区对口帮扶的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北仑区委、区政府成立对口帮扶余姚市丈亭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承奎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王建波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级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对口帮扶工作组,由王建波副区长任组长,根据对口帮扶工作需要,抽调11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驻丈亭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对口帮扶工作组下设水利专家小组、交通专家小组、农林专家小组、房屋专家小组、卫生专家小组共5个专业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水利专家小组负责做好丈亭镇受灾严重的防洪排涝等水利设施的技术指导,修复、重建工作;交通专家小组负责做好丈亭镇受灾严重交通路道的技术指导,灾毁灾损道路的鉴定、修复工作;农林专家小组负责做好丈亭镇受灾严重的农田、种养殖的技术辅导,向灾民赠送技术手册,有针对性无偿提供相关种子种苗等有关物资;房屋专家小组负责做好丈亭镇受淹严重房屋的排查、鉴定工作;卫生专家小组负责做好丈亭镇所有受淹村庄的消毒防疫、疾病监控工作。
(三)其他有关要求。对口帮扶工作期限为1年,对口帮扶工作组常驻丈亭镇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按照“帮扶不添乱”的工作要求,对口帮扶工作组在丈亭镇帮扶期间自行负责办公、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不增加丈亭镇负担。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经与丈亭镇党委、政府充分协商确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对口帮扶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根据双方商定的对口帮扶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二),北仑区先行拨付启动资金给丈亭镇,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再拨付余款,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快速高效地推进。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