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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区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实行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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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2-19 10:56
  •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 发布:价格管理处
  • 甬价管〔2015〕27号

    各区物价局、城市管理局,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各转供水单位:
      为深化环境价格改革,完善工业污水处理费形成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和污水处理力度,促进“五水共治”,加快改善水环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五水共治”的指导意见》(浙价资〔2014〕75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浙价资〔2013〕1号)、《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发〔2013〕1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区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实行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包括转供水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用水户;
      (二)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用水户;
      (三)从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库、姚江供水区域、市区其他水库供水区域、市区其他河网取水的自备水用户。
      二、现行标准
      现行工业污水处理费标准:印染、电镀、纸桨、皮革和制药等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企业每立方米2.60元,其他企业每立方米1.80元。
      三、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办法
      纳管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其排放污水的化学需氧量(COD)、酸碱度(PH值)、悬浮物(SS)、磷酸盐(以P计)、氨氮(NH3-N)等有害物质浓度值超过基准数(其他排污单位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GB8978-1996,下同)的,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按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纳管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其排放污水的有害物质浓度值在基准数范围内,按现行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四、直排企业污水处理费
      直排企业建有规范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实现稳定达标,且化学需氧量、酸碱度、悬浮物、磷酸盐、氨氮等所有有害物质的浓度值全部符合环保部门核准的排放标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建专用管线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可享受免征工业污水处理费政策。
      直排企业超标排放污水的,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时采取限产或停产处理等惩罚措施。
      五、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一)工业企业污水的化学需氧量、酸碱度、悬浮物、磷酸盐、氨氮等纳管排放企业的工业污水有害物质浓度值检测确认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特别加强对自备水工业用水户污水纳管排放企业的管理,污水处理费必须征收到位。工业污水有害物质的浓度值原则上每年度检测确认2次,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市城市管理局将检测确认的企业及有害物质浓度值抄送给相关供水单位。在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市城市管理局将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三)供水单位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工业污水处理费。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征收,水利部门将自备水用户及用水量,告知市城市管理局(自备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另行制定)。市城市管理局将按规定及时将收缴的污水处理费划入城市排水企业开设的污水处理费专户存储。
      工业污水处理费收入接受财政监控、审计监督,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改造。
      (四)各区物价局、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应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抄表时间)起执行。之前实施的有关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表:纳管排放污水有害物质浓度分档收费标准表

    宁波市物价局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附表

    纳管排放污水有害物质浓度分档收费标准表


    有害物质名称 基准值   每档值 超基准值按每一档收取污水处理费(单位:元/立方米)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0 100 0.5
    酸碱度(PH值) 6~9 1 <6时,0.40;>9时,0.20
    悬浮物(SS)mg/l 400 50 0.2
    氨氮(NH3-N)mg/l 45 5 0.2
    磷酸盐以P计mg/l 8&le;TP&le;50 8 6 0.2
    50<TP&le;80 50 3 0.2
    80<TP 80 0.5 0.2

      注:实测有害物质按月度收费。
      原文件:关于对市区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水实行多因子分档计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