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名称: 价格管理处
  • 负责人: 曾旭江
  • 联系电话: 0574-89186736
  • 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建议。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的管理,调整市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价格应急预案,牵头落实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度。指导开展成本调查监审,负责价格监测、价格认证、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