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交通运输、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铁路、民用机场、轨道交通、低空经济等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港口、岸线利用、公路、水运、城市公共交通以及交通战备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交通建设资金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谋划、审核报批、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负责能源项目审批管理。提出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的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