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甬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港口作业气象预警等级及图标》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进入公示环节,在经过30天的公示后,将在甬舟区域内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港口作业的专业气象预警标准,能够指导气象部门为海事部门、港口用户提供更加科学、专业的气象服务,对海事、港口利用气象服务保障港口安全、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由宁波市气象局牵头提出,由宁波市气象服务中心、舟山市气象服务中心、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海事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港航气象台(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起草小组在系统分析宁波、舟山两地港口作业特点和气象服务需求基础上,总结提炼甬舟两地港口气象服务工作的特色经验和做法,提取一体化的气象要素,编制出针对港口作业的专业气象预警标准。因针对性和实用性强,该标准得到了来自省气象局、省气象台、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等气象服务领域审评专家的高度认可。
宁波、舟山地处中纬度沿海,近海岛屿众多,地形复杂,同时受热带天气系统和高纬度天气系统多重影响,沿海气象灾害种类多,对海上交通安全和港口作业造成的制约和影响相对较大。同时,公众气象预警时间和空间精细化程度低,针对性弱,已经不能满足海上航行和港口作业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该标准正式实施后,将适用于甬舟范围水域引航、航行、离靠泊及港区作业等气象预警服务,包括大风预警、低能见度预警和强对流天气预警等内容。其中,大风预警和低能见度预警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等级由弱到强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强对流天气预警等级依据强对流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由弱到强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如港口平均风达7级及以上,或阵风达9级及以上,则会发布港口作业大风黄色预警,不同区域如金塘大桥水域、大榭桥区、深水航槽等会有相应的管制措施;能见度<200米,则会发布港口作业低能见度红色预警,港区所有船舶停航、不得进行靠离泊作业。
“针对港口专业气象服务的工作需求而制定标准,这在国内外尚无先例。”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负责人介绍说,“这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甬舟标准一体化合作,打造标准化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体落地的第一个地方标准。”目前,两地已确立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工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接下来将围绕海洋、文旅融合、社会保障、交通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开展需求调查论证评估,研究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