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也是“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1月份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受压沉重,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今年全市发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和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稳经济、稳预期、增动能、补短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1、统筹全市“三复”工作,协调推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跟踪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面落实“五减”政策,加快政策兑现。推进“5个100”重点企业和项目精准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加强精准服务,加大市内外配套企业协调力度,促进供需撮合,推动配套企业本地化布局,全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
2、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应急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保障粮食供应,确保全年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3、跟踪关注疫情对我市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主要指标和GDP支撑性指标研判分析,健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机制,争取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4、落实支持外贸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意见、“防控疫情稳外贸”专项贷款等政策,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数字展览平台”,积极开拓受疫情影响较小的新兴市场。抢抓可能带来的产业链转移机遇,鼓励开展国际并购,支持企业进入跨国公司供应链系统。
5、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根据疫情影响分析需要,探索建立经济监测旬报制度;完善重点企业、小微企业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调研排摸,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持续优化经济运行监测数字化平台。
二、科学推进“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
6、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全面系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展情况,研究提出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7、深化完善“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谋深谋实重大平台、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化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制订全市“十四五”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协同推进“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8、深化前瞻性谋划,重点聚焦人口发展、城市功能定位、战略空间保障、资源要素保障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积极争取将我市重要功能定位、重大平台载体、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政策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
三、全面落实重大战略平台建设
9、围绕“一核”“一园”,加快打造“一带一路”中意(宁波)园区,推动“一带一路”中意合作交流。
10、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16项纳入国家规划纲要的重点工作,跟踪落实7个沪甬专项合作协议,加快开展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共建区块方案研究。
11、全面推进大湾区平台谋划,推动前湾新区、南湾新区空间规划以及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前湾新区加快建设,谋划推进杭州湾新区等核心区块建设。
12、全面推进大花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宁波湾滨海文化旅游等省级大花园重点项目、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市级重大平台建设,全年完成大花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250亿元。
13、全面推进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甬金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宁波段,开工建设通苏嘉甬铁路慈溪枢纽配套工程,力争开工建设甬舟铁路。加快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推进机场四期扩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轨道三期项目建设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推进甬台温福铁路、沪甬跨海通道谋划研究工作。
14、全面推进大都市区建设,研究谋划甬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编制《宁波市推进杭绍甬一体化行动方案》,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谋划启动甬舟合作区建设,切实提升大都市区能级。
15、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海洋绿色发展模式;加快推动大型海工装备等15个标志性项目建设。启动宁波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谋划。
16、规划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和甬江实验室,加快建设杭州湾智能汽车产业平台,争取北仑集成电路产业平台(芯港小镇)列入全省第二批“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培育名单。积极创建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
17、开展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平台整合、要素集聚、机构精简、职能优化,加快谋划打造高能级发展平台。
18、统筹推进“一城两镇”建设,做好特色小镇对标创建、验收命名,打造特色小镇2.0版。
四、确保稳投资取得实效
19、实施“攻坚项目争速”专项行动,健全市领导联系协调项目机制,建立省市县长项目“双进”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确保全年投资增速快于经济增速,力争达到8%,民间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等4个结构性指标均增长10%以上,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50%以上。
20、加快健全系统联动、内外协同投资工作体系,做好重大项目库建设管理。重点围绕发展战略落地、产业集群发展、城市竞争力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5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争取纳入上位规划。做实做好项目前期,安排市重大前期项目158个,总投资约5300亿元。
21、实施市重点工程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85个,完成年度投资1200亿元以上。全力推进401、中化膜、容百锂电一期等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启动城中村改造500万平方米,拆除(整治)350万平方米。筛选2-3个未来社区项目申报第二批试点,谋划制订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2、强化项目招商市级统筹,抓好市级重大招商项目招引力度。完善全市招商项目库,落实清单化管理,切实提升招商项目转化率。针对产业集群、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编制补链型、配套型和引领型项目需求目录。
23、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争取发行全国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加快出台《宁波市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用地管理办法》,优先保障入库项目市级统筹土地指标。加快实施稳投资千亿信贷专项。
五、全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4、落实我市关于抢抓机遇加快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产业、数字经济、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编制数字宁波“十四五”规划、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空天信息产业等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宁波市政务信息化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双创活动周。
25、编制出台宁波石化产业基地、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等规划,修订完善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积极推进“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金石化改造提升、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吉利汽车等百亿制造业项目。做好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工作。
26、实施《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方案》,构建现代服务经济体系。实施品质化消费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提信心促消费十大行动,推进医养结合、家政、托育、旅游等服务消费,促进消费恢复增长。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创新数字化展会、一站式采购交流平台等方式,积极搭建国内贸易对接平台。
27、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创建国家、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业态。
28、加快镇海电厂迁建、宁海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开展氢能产业链项目招引工作。有序推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功能站建设。推进电力和天然气体制市场化改革。
六、持续深化重大改革事项
29、开展全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战行动,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梳理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成果经验。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相关政策文件,杜绝“单外有单”现象,建立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工作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30、力争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80天,小型项目压减至45天,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试点。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全面应用。继续推进“标准地”改革。深化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改革,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31、推进信用“531X”工程,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失信黑名单整改退出。实施“信易+”信用惠民便企行动,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推动信用宁波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32、编制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收费机制,适时出台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实施方案。建立价格政策跟踪督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七、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33、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迎检整改工作,及时做好整改问题销号工作。全面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做好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终期自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奉化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34、强化能源“双控”,开展工业领域余热余压高效利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热电行业低效机组改造提升;对钢铁、玻璃、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抓好中华纸业、科环建材等企业关停工作;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倒逼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
35、加强能源运行监测,全力保障全市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的能源供应。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力保障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做好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36、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持续抓好警示片披露问题、自查问题和再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验收销号。
37、密切关注猪肉等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统筹衔接生猪、蔬菜等产供储运销各环节,针对性解决区域性、结构性、时段性供需不平衡问题。及时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继续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8、协同做好全市民生实事项目谋划征集工作,协调推进文教卫体等重大项目谋划建设,稳步推进国科大华美医院综合楼、市疾控中心、市青少年宫、天一阁扩建等项目前期建设工作,加快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第一医院异地迁建、李惠利医院扩建等项目建设进度。
39、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清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谋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一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项目和基地。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谋划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
40、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2020年粮食产销和收购政策,促进我市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稳定。落实粮食物资储备规模,优化品种结构。推进“五优联动”试点扩面,打造优质粮食供应链。稳固与粮食主产区产销合作,重点做好延边州帮扶协作和积极融入长三角粮食安全保障一体化工作。持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健康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现代化水平。加强经济动员工作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储备动员保障力量。
八、系统打造高素质发改队伍
4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勇立潮头、担当作为。
42、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工作落细落实制度机制。
44、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45、强化干部专业知识、能力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完善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出迅速反应和跟进落实机制,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定期做好“回头看”,确保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三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着力为企业解决一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