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开展中长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负责宏观经济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及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实施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指导卫星城市(小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
(4)拟订对外开放战略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平衡优化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组织上报国外贷款项目。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5)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涉海有关项目规划,推动海陆联动。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综合协调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拟订投融资和基本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 建立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提出市本级财政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新增建设用地市统筹指标安排计划。
(7)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市重大前期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实施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督促、协调、 验收、考评工作,研究拟订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8)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指导全市重大产业基地、开发区(园区)、创新平台,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全市自主品牌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新动能培育。牵头推进数字宁波建设。负责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及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交通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沿海水域岸线的综合规划工作,负责协调岸线使用管理。审核能源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能源体制改革方案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10)承担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
(11)组织拟订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协调推进四明山区域保护和利用工作。
(12)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互相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拟订政策,负责全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
(13)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 监测分析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并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并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 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物资筹措、储备保障基地建设等工作。
(14)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提出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15)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牵头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统筹管理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能源局。
(17)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
(1)负责全市服务业综合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并监督落实。
(2)牵头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参与协调服务业对外交流和重大招商工作。
(3)引导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核重大服务业建设项目并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平台等载体的培育和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5)负责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跨领域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扶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加强管理和跟踪服务。
(6)负责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工作计划。
(7)指导全市会展业发展。拟订实施全市会展业战略规划、发展政策,统筹全市重大会展活动。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会展项目的监督管理,参与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负责专业会展主体培育引进、会展业营销推广和招展引会等工作。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的考核工作。
(8)拟订并落实全市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服务业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人才引进、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
3、宁波市能源局
(1)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协调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与能源相关的自然资源、财税、价格、生态环境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建议。
(2)负责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石油(成品油)、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节能、能源科技装备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调整和评估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能源项目,并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按照分工提出能源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建议,组织实施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能源专项资金(基金)计划。
(3)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产业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推进数字能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并发布能源信息。
(4)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负责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
(5)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运行保障。监测煤炭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牵头煤炭控制和质量监管。参与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清洁油品生产。牵头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天然气供需平衡。依法承担石油、 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节能、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牵头节能产品的认定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监督检查(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全市能源合作交流工作,根据授权履行市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承担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
(8)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宁波市能源局3个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区域发展与海洋经济处、固定资产投资处(挂市重大项目前期办牌子)、行政审批处、重点工程管理处、信用建设处(挂法规处牌子)、对外开放处(挂财政金融处牌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产业发展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城镇发展处、社会发展处、价格管理处、粮食与物资调控处(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粮食监督管理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机关党委等22个内设机构;市服务业局设综合处、产业协调处(挂新兴产业处牌子)、会展与物流发展处3个内设机构;市能源局设综合规划处(挂电力与新能源处牌子)、节能处(挂煤炭石油天然气处牌子)2个内设机构。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057.61万元,支出总计22,057.6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2,691.03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专项资金、宁波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研究等4个项目前期费、城中村改造前期研究工作经费、信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世界一流强港系列课题专项研究经费等;2021年新兴产业专项工作经费、利息收入增加,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65.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05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5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709.70万元,占收入合计3.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0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3.49万元,占41.40%;项目支出12,360.18万元,占58.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55.78万元,支出总计21,055.7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2,035.34万元,增长10.7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专项资金、宁波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研究等4个项目前期费、城中村改造前期研究工作经费、信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世界一流强港系列课题专项研究经费等;2021年新兴产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9,22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等原因,会展业发展专项、氢能专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港航物流产业发展等资金跨年度使用;节能改造合同能源项目补助、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港航物流产业发展等预算级次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5.34万元,增长10.7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专项资金、宁波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研究等4个项目前期费、城中村改造前期研究工作经费、信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世界一流强港系列课题专项研究经费等;2021年新兴产业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22.38万元,占49.97%;国防(类)支出26.44万元,占0.13%;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12万元,占4.90%;卫生健康(类)支出275.12万元,占1.31%;节能环保(类)支出2,095.55万元,占9.95%;城乡社区(类)支出1,638.67万元,占7.78%;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75.77万元,占3.2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59.70万元,占12.63%;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89.93万元,占3.28%;住房保障(类)支出1,028.64万元,占4.8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11.45万元,占1.95%;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等原因,会展业发展专项、氢能专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港航物流产业发展等资金跨年度使用;节能改造合同能源项目补助、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港航物流产业发展等预算级次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94.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1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1,5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宁波西枢纽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等,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文明创建六连冠表彰经费。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经济动员(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37.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0.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根据实际需要追加抚恤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3.27万元,支出决算为7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部分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专项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等原因,部分项目未执行。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28万元,支出决算为76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级次调整,功能科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3.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项目前期费、城中村改造前期研究工作经费,且部分工作跨年度开展。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资金跨年度使用,预算级次调整。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跨年度执行,功能科目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级次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6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4.87万元,支出决算为3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9.1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严格按规定执行、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占13.3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25万元,下降42.14%,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占86.7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87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92.4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40万元,支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7.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完成预算的43.36%。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活动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累计2,913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07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活动接待360批次,累计2,91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64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10.23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按实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1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指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国防动员(款)经济动员(项):指反映用于经济动员等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务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能源管理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3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