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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绿色低碳十佳案例⑧ 镇海炼化打造零碳产业链
  • 阅读:
  • 时间:2022-12-09 15:20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双碳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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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

    为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全方位展现我市“双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和突出亮点,“宁波发展改革”公众号开设“宁波绿色低碳十佳案例”专栏,通过展示优秀案例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用积极行动迈向“3060”双碳目标。

    本期关注的是:镇海炼化打造零碳产业链。

    镇海炼化打造零碳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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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式特征

    利用石化副产高纯度“蓝氢”用于氢能大巴车使用,氢气提纯尾气实现碳捕集及资源化利用,输氢、加氢用电全部采用光伏“绿电”,真正实现“零碳”产业链

    模式描述

    一是实施氢源清洁化改造。氢源来自镇海炼化第四套炼油氢气回收PSA装置,纯度可达99.99%,不需再次提纯,氢气质量符合《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车用燃料氢气》(GB/T37244-2018)的要求。氢气提纯后尾气中的二氧化碳捕捉后出售成为制作干冰、饮料汽水等产品的重要原料,出售利润可覆盖捕捉成本,无需额外支出并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前该装置是宁波唯一一个大规模蓝氢生产装置,每年可产生蓝氢1.5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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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开展零排放加氢站建设。镇海炼化加氢站紧邻氢源,建在镇海炼化厂区附近,占地19亩,加氢规模可达每天500公斤,加氢站用电全部来自镇海炼化公司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加氢站主要设备均采用国产设备,相比进口设备节省建设投资约1100万元。

    三是推进无污染车辆运行。镇海炼化率先开展氢能示范运用,购置一批氢能大巴以取代传统燃油大巴,该批车辆为宁波市第一批氢能车辆,其燃料电池系统功率达80kW,续航里程达652km,在行驶过程不会产生二氧化碳和其它污染物。

    实施成效

    加氢站每天可加注蓝氢500公斤,在满负荷情况下每日可供85辆大巴运行100km,相当于2.1吨汽油用量,每年可减少碳排放1875吨。炼油氢气回收装置每年可捕集二氧化碳25.6万吨,实现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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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条件

    工业副产“蓝氢”在落实碳捕集及后续资源化利用的前提下可以实现比肩“绿氢”的碳排放,该模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石油化工企业加以推广,并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实现耦合发展,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